Dienstag, 20. November 2012

原黑龙江电视台俄语节目主持人被非法判刑四年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原黑龙江电视台俄语节目主持人、记者、法轮功学员赵喜东,于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再次被中共绑架,日前被非法判刑四年。赵喜东的妻子把上诉书交到南岗区法院余丽法官手上。

赵喜东于二零一二年八月被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非法审判,法院知道自己无理,不敢在南岗法院开庭,而是在一个很偏僻的王岗镇法院开庭,并且只让两名家属旁听,多一人都不行,赵喜东的妻子申请公民辩护也不允许(法律规定公民有辩护权)。赵喜东的妻子问法官:公民不是有辩护权吗?法官说:已经给你申请了―不让(辩护),你就别问了。

在法庭上,法官和公诉人沆瀣一气,公诉人用"文革"式的语言打棍子、扣帽子。当赵喜东对公诉人的指控提出异议时,公诉人态度非常蛮横,强行定罪。审判长不尊重人权,指使陪审员阻止、干扰律师辩护。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八日,赵喜东的妻子接到辩护律师的电话,赵喜东被哈尔滨南岗区法院判刑四年,这一判决再次印证了共产党的邪恶。

赵喜东一九八四年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原南京外国语学院)俄语专业,被分配到沈阳军区技侦局三处工作。他俄语拔尖,文才出众,音质醇厚,长于配音,既懂摄像,又会主持,是个不可多得的综合型人才。一九九三年,作为特殊人才,沈阳军区特批赵喜东转业到黑龙江电视台工作,在黑龙江电视台俄语编译中心,他担任过翻译、编辑、记者、主持人等工作,集摄像、采访、编辑、配音、翻译于一身,在人才济济的黑龙江电视台,他也是公认的才子。一九九五年赵喜东与他人合作共同拍摄了专题片《悲壮的历程》,获得东北三省最高奖项。一九九九年,他独立拍摄的专题片《甲午圣地――刘公岛》在全国十八家电视台参加的"游齐鲁大地,看山水圣人"的异地采访中荣获三等奖。

一九九八年一个偶然的机会,赵喜东听说法轮大法能让人修心向善,道德回升,还能去掉恶习,改过自新,抱着想戒酒的想法,他走进修炼的大门。他惊奇地发现,他所要寻找的人生答案都在这部高德大法里,萦绕心间无法言说的痛苦一下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难以言表的轻松和快乐。他按照"真、善、忍"大法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名利场争斗中心的电视台淡泊以待,处处为他人着想,谁有困难他都尽力帮助;在居住的小区里,他经常把所居住的楼道打扫的干干净净。酒也在不知不觉中戒掉了,身心得到前所未有的安宁。

幸福宁静的生活却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在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发动的史无前例的疯狂迫害中嘎然而止。中共大搞人人表态,要求修炼者放弃信仰。黑龙江电视台领导一向唯邪党马首是瞻,逼迫本单位的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因拒绝妥协,赵喜东与妻子和电视台的其他几位法轮功学员被软禁在省广播电视局直属战备台(在一座大山里)达数月之久。

二零零零年一月,赵喜东被开除工作,留用察看一年,工资连降三级(处理意见引用五八年职工处罚条例,即新右派)下放到广播电视局一直属台做勤杂工。
此后,赵喜东多次遭受迫害。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四日晚八点多钟,赵喜东被哈尔滨动力区公安分局哈平路派出所强行绑架、野蛮抄家;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七日被非法开庭判四年徒刑,关押在大庆监狱,身心受到严重摧残。


参与迫害赵喜东的人员:
公诉人:南岗检察院王宝龙
审判长:南岗法院刑庭庭长赵鑫
法官:南岗法院刑庭余丽


发稿:2012年11月20日  更新:2012年11月19日 23:5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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