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明慧通讯员山东报道)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日下午,山东威海荣成市法轮功学员任菊玲在街上贴真相不干胶,被不明真相者恶告,遭恶警绑架。随后,警察对她的家进行了非法搜查,抢走了她的私人财物:笔记本电脑、光盘、大法书籍等。任菊玲目前被荣成市公安局非法拘禁。
任菊玲,女,五十一岁,原籍烟台莱阳市,现居住在荣成市。她曾患有严重的心脏病、肠炎、神经衰弱等,四方求医无效,修炼法轮大法后多种疾病痊愈。深深受益于法轮大法的任菊玲不忘大法的恩泽,大法遭受迫害后,她不断的将法轮功被诬陷、被暴力打压的真相告诉世人。她实话实说,何罪之有? 这次无端的绑架对任菊玲造成很大伤害,使她一度出现心脏病症状,恶警竟说她"正在装病",在其丈夫的强烈要求下,才带她去医院看病。 任菊玲被非法拘禁已超过三十六小时,但警方至今仍未出具任何法律文书。去非法搜家的是四个人,其中有两男子穿警服,两女子穿便衣,其中个头很高的女子可能是荣成国保大队成员邢建萍(电话:13792777166),他们未出示任何证件及搜查证。非法搜家时,任的丈夫在搜家清单上签字后,警方即把清单收回。其中一人(约三十多岁)持刀将任家的一扇门粗鲁的砍坏,强行入内,并指着砍坏的门要其丈夫花钱修。警方执法犯法行径之野蛮,令人发指。任家的住房是租来的,房东要求任的丈夫为被恶警损坏的门赔偿三百元。
宪法第39条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刑法规定,非法搜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警方没有任何法律手续来非法搜查任家,已触犯"滥用职权罪",这种"执法犯法"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住宅权和财产权。 劝仍在行恶的荣成市国保、"六一零"人员:查遍目前中国现行法律没有一条说法轮功违法,十二年迫害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迫害者难逃刑事责任,一旦迫害结束,清算开始,实施迫害的你们必将自己承担一切罪责。请为自己种善因结善果,万勿被利用将来充当替罪羊。 相关人员与电话: 荣成市公安局 区号(0631) 发稿:2011年12月13日 更新:2011年12月13日 01:14:49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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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enstag, 13. Dezember 2011
山东威海荣成市任菊玲被绑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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