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三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郝建光,原抚顺市电瓷厂的职工,他投机钻营,走买官路线调到抚顺公安局,先在派出所任职,后调抚顺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任队长(即公安一处处长)。二零零七年以后调任抚顺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任队长,二零一一年因经济案件被双规,在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份锒铛入狱,因贪赃访民的巨款被判无期徒刑,在执行判决的前三天,他死于沈阳公安局看守所。 众所周知,中共邪党内部几乎无官不贪,所谓的反贪不过是邪党内斗的幌子。此次郝建光等因经济问题被捕,表面是在邪党内斗中失势,实际是因为迫害法轮功而遭到恶报。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在他担任抚顺市公安局国保队长期间,积极追随江氏恶党集团和抚顺六一零(中共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的指示,充当江氏流氓集团对法轮功采取"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算白死,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邪恶政策的打手。 在他任职期间,抚顺地区上千名法轮功学员无辜遭抓捕,几百人被非法判刑、劳教或遭洗脑迫害,多人被迫害致残或死亡。无数个家庭被迫害的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他亲自参与并指使、教唆放纵手下的抚顺公安一处的恶警,残酷的、丧失人性的迫害广大的无辜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在他指使下的国保支队成了折磨法轮功学员的人间地狱,动辄上大挂、电击、老虎凳、劈腿、穿林海等惨无人道的酷刑,对法轮功学员犯下了不可饶恕的滔天罪行,使自己走上了不归路,害了自己也害了家人。 抚顺国保支队又叫抚顺公安一处。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仅抚顺地区的法轮功学员受到抚顺公安一处人员的残酷迫害成千上万,许多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抚顺公安一处的所谓"业绩"就是抚顺地区广大法轮功学员的血泪史,受难史。 一、捏造"抚顺颠覆列车"伪案 窦振洋被判无期徒刑 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邪党"殃视"电视台对法轮功面向广大中国民众采取了铺天盖地的邪恶宣传和造谣、诽谤栽赃陷害后,抚顺六一零不甘落后,不但指使电视、广播、报纸全面地转载"殃视"的诬陷谎言,还丑态百出地主动配合"殃视"作假诬陷法轮功学员,以毒害全市人民。 在二零零一年过年前后,因妻子王国英被绑架,抚顺市法轮功学员窦振洋给抚顺市长打电话,要求无条件放人。由于该市长仇恨法轮功学员,必欲置之于死地而后快,把一个莫须有的"颠覆列车"的罪名强加在窦振洋的头上。窦振洋被绑架后,遭到了抚顺公安一处郝建光领导下的恶警的酷刑折磨和疯狂迫害。给窦振洋实施三次"穿林海"、"过血原"这种酷刑,就是"劈腿",成人腿筋韧带已经长成,经受此酷刑,导致双腿韧带拉伤,疼痛难忍,严重的可造成腿不听使唤而伤残。
过刑后,窦振洋屈打成招,后被非法判无期徒刑,关押在凌源监狱。窦振洋的妻弟王洪君被诬陷为同案犯,被非法判刑十三年,被劫持在抚顺第二监狱(青台子)。窦振洋的妻子王国英也是法轮功学员,在二零零五年因资料点的事,被非法判刑九年,在沈阳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六一零办公室不法分子连窦振洋的孩子也不放过,经常到学校去恐吓。窦振洋家中原有两位七十多岁的老人,因儿子窦振洋在监狱里,着急上火,现在都已经去世,只剩一个孩子艰难度日。一个幸福的家庭就是被这样拆散了。 二、写"法轮大法好"的字块,薛兴龙等人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末,抚顺市政法委书记吴光与抚顺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的郝建光指使恶警绑架了薛兴龙等法轮功学员。 薛兴龙(抚顺铁路医院的医生)在抚顺市顺城区新华河堤上书写着: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还大法的清白的大字块。 被绑架的还有抚顺市干个体的法轮功学员彭杰;抚顺发电厂的法轮功学员方桂云;抚顺挖掘机厂工人孙延明;《抚顺市日报》报社干部许桂芹;抚顺市公安局副处级干部王素芳;这些法轮功学员彭杰、方桂云、孙延明被抚顺公安一处的恶警用塑料袋套在头上毒打、劈腿、吊铐、捆绑、电棍电等迫害手段被迫害。后枉判薛兴龙十二年;彭杰七年;方桂云六年;孙延明六年;许桂芹三年;王素芳三年。 当时,抚顺市公安局的局长孙德成、宋守贵等人明知这些修炼人是无辜的,而违反国家的《宪法》和《刑法》指使着抚顺市公安局的警察,把修炼人投入到监狱里迫害。孙德成还把抚顺公安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情况制成光盘,送到电视台的 "东方时空"节目中全国播放,对中共迫害法轮功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三、抚顺公安一处将法轮功学员李英绑架 三天被迫害致死 据明慧网报道,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岫岩街法轮功学员李英,于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被抚顺公安局一处恶警绑架并酷刑折磨。四月二日下午,李英浑身是伤躺在公安一处大厅的地上,已经死亡。李英在临死前,她只来得及告诉家人"四个警察打我……",随即死去。
李英死后,经尸体解剖后,发现肩部呈黑紫色,深度达四公分,肾积水,肝发黑,心脏有一个洞向外流血,明显是酷刑折磨所致。恶警关磊、张涛、许长庆有重大凶手嫌疑。为了达到"自然死亡"的验尸结果,国保支队队长郝建光曾对李英家属说:"你们花那点钱算啥呀!我们带他们(参与验尸的人)洗澡、吃饭,花多少钱!"可见李英的死被验尸为"肺血栓,自然死亡"实乃抚顺公检法和验尸机构人员共同做伪证的结果。作为公安一处处长郝建光对李英的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四、清原县法轮功学员孙洪昌 被公安一处恶警迫害致残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法轮功学员孙洪昌,男,五十二岁。在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八日下午五点左右,被抚顺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公安一处)关勇伙同清原国保大队大队长王兴传等七、八名警察将孙洪昌强行绑架,在二十八日夜间十一点开始,抚顺市国保支队关勇、郝建光等六名警察对孙洪昌酷刑折磨,主要凶手是恶警关勇。
恶警对孙洪昌拳打脚踢、电棍电击孙洪昌的小便处,然后再用拳头猛力打。后来用劈胯酷刑折磨孙洪昌。关勇用两个木棒和胶带缠在孙洪昌的腿上,右腿铐在床上,劈孙洪昌的左腿过头,长达一二小时。一直折磨到第二天早晨五点钟。 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日晚上,关勇等人完全丧失人性,劈腿折磨孙洪昌。左腿全部青紫,腿肿的很粗,致使孙左腿伤残,不能站立和行走,只能躺着,生活不能自理。关勇还告诉孙洪昌,他的妻子王秀霞就是他迫害死的。 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孙洪昌被抬着关进了清原县大沙沟看守所非法关押。从此,孙洪昌的左腿残废了。清原县中医院就诊过一次,诊断的结果是腿的神经损伤。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五日,在抚顺市中医院诊断的结果是左侧腓总神经小胫神经损伤。六月十二日又到沈阳医大附属第一医院检查,诊断为:左坐骨神经损伤。 孙洪昌的身体被抚顺公安一处关勇和清原县国保大队恶警用残忍的手段――劈胯折磨的残废了。而抚顺公安一处的郝建光,当时任处长同样要承担迫害孙洪昌的责任。 参与迫害的主要凶手抚顺公安一处的恶警关勇不但没有承担任何责任。反而在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八日,清原县邪党法院非法开庭重判孙洪昌有期徒刑五年。 从二零零六年到二零零九年,清原大沙沟看守所曾经七次送孙洪昌到沈阳大北监狱,前六次都是因为身体不合格被退回。后来,沈阳大北监狱的主管者得到了清原县公安局送的"大礼"才昧着良心"特批"把孙洪昌收下。 孙洪昌的腿被迫害成残疾,抚顺公安一处的恶警负有直接的责任。 五、清原县法轮功学员杨柏良 被公安一处的恶警遭毒打折磨 法轮功学员杨柏良,现年四十六岁,家住辽宁抚顺红透山镇(即:红透山矿),以开出租三轮车为业。二零零四年八月十八日,他被诱骗绑架,遭到抚顺市公安一处处长郝建光、科长刘××、关勇、张斌等人用的凶残手段殴打。中午不法人员们把杨柏良劫持到抚顺公安一处,把他身上带的钱和物全部搜走,不给任何收据,现金是四百七十多元和一部三星牌手机,还有其它物品。 抚顺公安一处不法人员用手铐和脚链把杨柏良铐在暖气管上,从十八日中午到十九日中午,在这期间,一处处长郝建光逼迫杨柏良交代事实,不交代就受皮肉之苦。公安不法人员不但不放人,还把他双手背铐,拳打脚踢。科长刘××、关勇、张斌等七、八个人把杨柏良按在地上,两腿掰开,超过一百八十度,剧烈的疼痛使他昏了过去。 杨柏良在地上躺了一下午,双腿疼痛不能站立。关勇还用脚踢他身体和受伤的腿。郝建光还说杨柏良耍痞。杨柏良说:"这是你手下人干的。"他说:"我没有看见有伤。"杨柏良说:"事实见了,你都不承认。"由于杨柏良双腿剧痛,不能站立,在地上又躺了一宿,手铐脚链仍然戴着。
二十日上午,关勇等人受郝建光指使继续逼问。不法人员用木块击杨柏良的头部,木块断了几段,又用皮带抽,还用电线拧成多股,猛抽他身体和头部。最后气急败坏的抡起凳子凶狠砸在杨柏良的头部和身体。当时杨柏良满头是包和血,右耳肿很厚,脸到处是伤和血。左手臂到处是伤,呈黑色。上衣被打得一条一条的,恶徒们把遍体鳞伤的杨柏良送到第一收容所。杨柏良被他们打得头昏、恶心、手脚麻木,抽做一团,昏倒在收容所。不法人员们叫来救护车把杨柏良送到医院,大夫量他的血压是高80/低60,给他扎了一针,送回收容所关押。在随后的十余天,杨柏良头昏,右耳失聪,手和臂麻木,会阴有肿块呈黑色。抚顺公安一处恶警就是这样折磨法轮功学员的。 七、郝建光任职抚顺公安一处期间 迫害更多法轮功学员的实事 二零零零年秋,吴光(时任副市长、政法委书记)和郝建光坐镇,包围了抚顺市顺城区新华街的法轮功学员的法会,绑架了八十多名无辜的法轮功学员。郝建光所领导的国保支队(公安一处)的恶警对法轮功学员动用了各种酷刑:用上大挂、背铐、泼凉水、电棍电等酷刑,对年轻的大学生法轮功学员李莹,法轮功学员张公华、黄刚,用尽了酷刑,最后非法判黄刚十五年;李莹十年,而其他的法轮功学员都被残酷的判刑和迫害。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三日,抚顺乙烯化工厂仪表车间的高级工程师张慧强,在单位被抚顺公安一处绑架,被一处酷刑逼供,用打火机烧手,烧红的打火机铁片烫乳头。还被施酷刑揭掉手指甲。 二零零三年三月,抚顺公安一处的大抓捕中王有才被绑架,双腿被公安一处打得骨头和肉分离,腿肿的象面袋粗。恶警还当着其他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面叫嚣"王有才的腿就是我们打残的"。 二零零三年三月十八-二十八日,抚顺公安一处伙同红透山当地派出所恶警肖刚等人对红透山铜矿法轮功学员进行了大抓捕,法轮功学员张华美、梁素云、梁君华、杨树贤、曹延珍、刘向宇、王树云、邹婶、高秀芹、杜金风、周红芹、李树芹及女儿先后被抓,其中张华美家中被抢走七千多元,她本人被打得无法站立。 二零零三年五月,清原县法轮功学员李文松,被抚顺公安一处恶警绑架,遭酷刑折磨。他们把李文松的手背铐着还给他戴上脚镣,头上给套上一个丝袋子,把李文松按到地上,头上加了把椅子,让他动不了,他们当时四个恶警,最邪恶的就是他们内部常叫"工作狂"外号"德国的盖世太保"的关勇、刘平和、张涛,还有个年轻的不知道姓名,他们对李文松的前胸、两肋、小腹、小便、大腿内侧猛烈的拳打脚踢,一直打到他没有了声音,昏死过去。当李文松醒过来的时候,他们恶徒就逼问,李文松不理他们,那个叫刘平和的说给他上老虎凳,他们用重物压着李文松的膝盖和小腿,连拎带撬往脚底下垫砖头,把李文松折磨的死去活来的。恶徒们怕把李文松折磨死了承担责任,还采取了一个嫁祸于人的招数,写了一个遗书,强行按上李文松的手印(因李文松的双手被铐在背后),还对李文松说:如果你死了就通知你单位和家属说你是自杀,还上网。二零零三年六月中旬,恶警才把李文松拉回到清原看守所,当时李文松的两肋还不能触动,腰部还有许多地方青紫没消净,小腹部位还有肿块。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九日,清原县法轮功学员王秀霞于被二十多名恶警绑架,非法关押于抚顺市看守所。抚顺公安一处恶警对王秀霞施暴。在六月十五日晚,通知家属,王秀霞已死亡。抚顺公安一处恶警在对被抓学员施暴时边打边狂妄叫嚣:王秀霞就是被我们打死的,你们随便告。 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一日,清原县法轮功学员周树友,仓石火车站工人,家住清原县北三家乡。晚九点被抚顺公安一处恶警关勇、陈大庆抓捕。于四月六日晚八点非法提审,遭到变态恶警关勇、张涛等人殴打、上电刑,最后关勇等人竟变态的将周树友两腿掰开,猛击其下身,将睾丸打的象馒头一样大,严重充血,致使其无法行走。后被关押在吴家堡教养院,非法劳教三年。 二零零四年四月,清原法轮功学员张金生,被非法抓捕。在他被非法关押期间,为逼出所谓"里通外国"的罪状,公安一处刑讯逼供,用尽各种手段,张金生的头骨都被打坏。 二零零四年端午节那天,邱丽(女,四十三岁,清原铁路工人。)被清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王兴传伙同抚顺市公安一处副支队长关勇等六、七名恶警绑架,三天后被送往抚顺市公安一处遭残酷迫害。违纪酗酒的关勇完全丧失人性,口出污言秽语,将邱丽双手后背反铐用绳子穿过房顶暖气管将她吊起来,使她脚尖离地。她被反复吊铐多次,双手肿得象馒头状。 二零零四年十月,抚顺市公安一处(郝建光)带十多人到李石派出所迫害大法弟子袁鹏,并且在李石开发区及四方台蹲坑,妄图抓捕大法弟子。致使袁鹏被残酷迫害,非法判刑。 二零零五年四月十四日,抚顺公安一处伙同清原县公安局恶警,出动五十辆警车至清原县南口前乡非法抓捕五十六名法轮功学员,被抓去的人被轮流单独过堂,不由分说就是一顿暴打,不管男女老少。每次把法轮功学员打的昏死过去,再用冷水浇头。有个女法轮功学员当场就被打的昏迷不醒,被送医院急救才保住命,至今生活不能自理。恶警从马熙君家中偷走一千多元钱。在非法逼供时,上班酗酒喝醉了的恶警关勇对马熙君进行变态虐待,毒打电刑,直至休克,使马熙君在十天内出现恶心呕吐,神志不清,不能行走的情况,直到马熙君生命垂危,才通知家属,把人接回,并向家属勒索一万元。 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五日五点多钟,抚顺公安一处十几名恶警非法闯入清原县南口前镇一法轮功学员住处,强行将盖秀芹和卢广林夫妻,林桂兰,吕焱、陈桂凤绑架至抚顺公安一处,没收所有机器、纸张,抢走二万元现金。中年妇女吕焱不配合,不回答提问,绝食,被四个恶警轮流打,戴手铐、脚镣挂起来拷打,用高压电棍电击、劈腿等,直到她昏死过去。她被打得脸走形,鼻青脸肿,头发被拽掉很多,半身不能动弹。看守所里看到此情景的女犯都落泪了,气愤的说:"公安够狠的,对一个好人还这样,不得好死。" 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二日,卢广林被送到抚顺市第一看守所,其余四人送到抚顺市第二看守所,吕焱被关押一个月后非法判刑。 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七日抚顺市公安一处、清原县公安局、南口前镇派出所等多名恶警强行闯入盖春林家,把盖春林绑架至南口前派出所,后又转到抚顺公安一处,五天后劫持往抚顺罗台山庄洗脑班――所谓的"关爱'法制教育学校'",五月六日被通知心脏病死亡。 抚顺公安一处还迫害了王小艳、翟旭、梦华、刘占阁、关菊颖、马怀乐、吴波、赵玉仇、高贵荣、王 承涛、侯小慧、孙倩、董钦飞、孙永丽、孙永圣、林柏、王国英、金顺女、曲彩玲、贾乃芝等法轮功学员,对他们施以酷刑、无罪判刑。有的法轮功学员被酷刑折磨的失去生命。还有许多的法轮功学员被送到抚顺劳教所、还有的被送到教养院的洗脑班,多个家庭被迫害的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抚顺公安一处在新抚区欢乐园(西十路)的小白楼(公安部门)地下室就是进行酷刑逼供的一个场所,内设有各种刑具,据悉"友谊宾馆"也有他们的秘密刑房。"劈腿、背吊"是恶警常用的两种酷刑:劈腿能导致两腿不听使唤,甚至不能走路,疼痛难忍;背吊:把胳膊从背后吊起,导致剧痛,甚至胳膊吊残。有时恶警还将法轮功学员扣在铁椅上,整宿不让睡觉,然后再刑讯逼供。这两种刑罚是公安一处的恶警经常用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 自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对恶人的报应如影随形,郝建光作为中共豢养的一个鹰犬,积极充当恶党的迫害工具,对法轮功学员犯下的滔天大罪,罄竹难书。虽然以上不能把郝建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全部罪恶都揭示出来,但足以体现郝建光在迫害法轮功中从事的角色,被中共利用不讲法律对法轮功学员绑架后迫害和判刑。善恶有报,他曾经在死前两年得了糖尿病,不能上班,脚流脓,视物不清,这是上天给予的警示,但他仍执迷不悟,不反省自己,仍然继续作恶,最后得到一个可耻的下场,让世人看到一个曾经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不法恶警,最后遭到入狱死亡的悲惨结果。 发稿:2013年03月08日 更新:2013年03月08日 00:56:29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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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itag, 8. März 2013
原辽宁抚顺国保支队长郝建光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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