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enstag, 22. Januar 2013

唐山市丰润区“法官”徐天鹏的流氓行径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唐山报道)唐山市丰润区的"法官"徐天鹏的母亲在闲谈中透露,谁找我儿子(徐天鹏)办事,"不拿钱来,门儿都没有。"

其实,徐的贪财枉法是中共官场的普遍现象,但徐天鹏为了保住这个位置,却比其他贪官走的更远!他诬判了多位善良民众,并不遗余力地构陷信仰真善忍的普通百姓,在丰润的街头坊间甚至官场,都在流传着徐天鹏的"流氓轶事"和枉法的"雷人之语",以及受害者家属联名控告徐天鹏的消息。

徐天鹏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给无辜的好人和他们的家庭造成巨大伤害,被国际网站列入恶人榜,"追查国际组织"已经对其发出通报。现在,徐天鹏本人已变得非常颓丧和不安,而且极度怨愤地对周围人说:"我是给共产党卖命呢,就这样对待我?!"

徐天鹏,男,五十岁左右,现任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法院刑二庭庭长,近年来,他连续多次以审判长的身份,不顾事实,不按法律,枉判了多名法轮功学员。法庭上,徐天鹏常常蛮横霸道,邪劲十足,丑态百出,不知礼,不懂法,完全是一副流氓、痞子相,不但践踏了法律的尊严,更颠覆了法官的形象。"(开庭)没必要通知家属"、"那你就到美国去(讲理)呀"、"我们这法院就这样,你再说就是扰乱会场,把你驱逐出去"等等荒诞的言辞就是出自这位"法官"之口。他就是以这种"执法"方式,把很多毫无罪错的法轮功学员强行投入了监狱。

下面我们就看一看在这位徐天鹏"法官"这些年都做了些什么。

一、诬判杨国光

二零一二年八月六日上午九点,唐山市丰润区第八法庭对丰润区岔河镇高坨村法轮功学员杨国光进行非法庭审。开庭前,入口处一女警负责开旁听证,旁听证开了一本,足有几十张,可最终坐到旁听席上的只有十一位亲友,其它的旁听证均被"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安排的人冒领。当时,一位五、六十岁的男士看着法院大门口两边站着和坐着的一排人,问杨国光亲戚说:"今天是啥日子?怎么这么多人呢?"亲戚告诉他要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当时面前坐着三个法院警官,其中一个是法院刑一庭的审判长,这位男士一边在三个警官面前签自己的姓名、住址,一边说:"这共产党完了,这共产党完了……"一连说了几遍。三个警官看着他一言没发。

庭审开始后,作为审判长的徐天鹏开始了一系列的询问,让人诧异的是,徐天鹏当庭的询问,除了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就是什么工龄买断等等,与其说是当庭询问,倒不如说是瞎聊胡扯,而且询问过程中,说话阴阳怪气,眼神轻蔑,言辞充满戏弄与侮辱。律师要求法庭按照规定解除杨国光的刑具,徐天鹏连续两次无理拒绝这一合法要求,并无知无耻的对律师说:"你没这个权力!"意思是"就我才有这个权力"——流氓本相表露无遗!

律师询问杨国光:"你二零零零年被劳教是什么原因呢?"杨答:"我以前抽烟酗酒爱打架,后来修炼法轮功真、善、忍后,知道如何做个好人,如何对社会有利。可二零零零年在我家田间劳作时,无辜被绑架劳教了两年多。"这时徐天鹏蛮横打断:"不要诱导当事人,这与本案无关,说与本案有关的。"

显然杨国光的话,正是点中了这起绑架的"原点",一个学好的人被非法抓捕,中共司法部门在执法犯法,不然就没有后来法庭一幕,怎么说与非法抓捕没有关系呢?徐天鹏恰恰是感觉到了这一点,所以,自知理亏,就只有用耍流氓来掩饰中共司法的无理。

律师又问:"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你是如何被抓的?"杨答:"我接到家里人的电话后回到家门口,就看到了两辆车。我好心地上前询问:你们是干什么的?他们回答说是电信的。而后几个人一哄而上,抢走了我的摩托钥匙,把我打得够呛,自始至终没出示任何证件。"徐天鹏询问:"从你家抄的物品从哪里来的?内容从哪来的?"徐拖着长音,故意显出流里流气的样子。杨国光说自己学的上网下载,徐轻蔑地拉着长长的鼻音:"噢——你很聪明啊",还晃着脑袋拉着长声说:"你真——聪明。"

这时,旁听席上已经有人对徐天鹏的这种流里流气的问话气得骂出了声。律师举手抗议:"反对,不许用侮辱性的语言对待我的当事人!"并要求把这些录像录音记录在案。徐天鹏听后哑口无言,蔫了下来。

徐天鹏要根据刑法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给杨国光定罪枉判时,被律师指出说他是利用职权滥用国家法律,枉法裁判,国家任何一部法律都没有规定法轮功是邪教,而且宪法规定信仰自由,要追究徐天鹏的刑事责任。最后律师还从法律条文与事实的层面进行了全面深刻的剖析,论证了杨国光的所作所为都是合法的。不仅如此,还应该追究参与抓捕杨国光的丰润公安、国保所有的人违法犯罪的行为。最后徐天鹏无奈以休庭走掉。

杨国光,丰润区岔河镇高坨村人,在修炼法轮功以前抽烟喝酒,脾气暴躁,打架斗殴,可谓样样占全。上班也不好好工作,喝酒离岗更是经常事,是个典型的浪子。

杨国光自从一九九六年底走入法轮功后,不但戒掉了多年的烟瘾、酒瘾,脸色也由原来的黄白变得白里透红。而且从那以后再没和别人打过一次架。尤其让人惊讶的是,他在单位连续三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由于杨国光不肯放弃信仰而被非法劳教,并因此失去了工作,只能在家靠干一些瓦匠活维持生活。杨国光干活儿要的工钱是最低的,而且平时乡亲们有些零星小活儿找到他,他从来都是只干活儿不要钱,乡亲们管饭他都谢绝不吃。赶上干活儿需要的材料(如需要安装的窗户)东家没准备齐,他马上开着自己的车去给买来,也从不为此收油钱。

二零零零年的十月十二号晚七点左右,杨国光刚干完农活回到家,突然村干部和岔河派出所的六七个警察闯进他家,绑架了杨国光夫妻,并抢劫财物,家中物品被扔的满地都是。到派出所后,这些人把杨国光铐到一棵大电线杆上,不让穿衣服冻饿到深夜一点。把妻子王淑霞关进屋里,把老式手摇的老电话机的正负极拴在两个大拇指上,手反铐着,用脚铐铐住腿,让她跪地,不跪就用力摇那电话机子,当时就感觉万箭穿心,眼睛也闭不上,张着嘴,浑身不会动,一直到深夜一点多。

后来杨国光被劫持到荷花坑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在"严管班",每天"坐板",要求头正颈直,目视前方,双手背后十指交叉,小腿竖直身子不准晃,坐在一个十公分宽、十公分高、二十公分长的小板凳上。(插图)不准喝水,不让上厕所,一天就让睡一小会儿的觉,还得先报数,不报数就三个人挤在一米宽的地方。后来又被强迫干奴工,一天包装一千双筷子,从早干到晚,累的头昏眼花。还被强迫写"三书",否则恶人就用电棍电击,用小细尼龙绳捆,叫"杀绳"。要么就被长期面墙罚站,离墙一寸远,仰着脸手背后,不准闭眼。

恶警告诉杨国光,"不转化就火化"。当有人质问恶警怎么叫"转化",他们说"你骂你师父,你开始打人,你从新喝酒,开始吸烟,说脏话,你就转化了。"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上午,唐山市和丰润区警察扮成便衣敲开他的家门,胁迫着杨国光的家人给杨国光打电话,将其骗回家中。岔河镇派出所副所长张照单和高坨村大队书记李佐全带头,从西隔壁跳墙进入杨国光家,然后抢钱抢物,并由六个人将杨国光暴打后带走。

二、诬判厉玉书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丰润区法院对丰润区十一小区法轮功学员厉玉书进行非法开庭,审判长是徐天鹏。

家属和旁听人员刚刚坐定,其中一个旁听的朋友就被警察叫出法庭(据说被叫出后警察试图将她拉入警车绑架,但遭到抗议未得逞)。庭审开始,书记员按正常程序宣读了法庭纪律后,徐天鹏又气势汹汹地将所谓的法庭纪律重复了一遍,而且声称:如果旁听的家属包括律师,谁不遵守他就会"毫不客气"。然后,徐天鹏又宣读了一份所谓"法庭新规定"声称:如违反规定将处以罚款一千元和拘留十五天等。庭审尚未真正开始,这位徐天鹏法官已经营造了一个浓浓的恐怖气氛。

法轮功学员厉玉书到庭,两位律师先后强烈要求出于人道,打开刑具,均遭到徐天鹏蛮横无理的拒绝,并训斥律师不许再提。

江天勇律师辩护时提到:一九四八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八条规定:"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改变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地以教义、躬行、礼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不等律师说完,徐天鹏就不无讥讽且充满蔑视地对律师说:"没必要宣读什么国际法规,你要讨论就去制定法律的地方去讨论。"并说:"那你就到美国去呀。"这样的场面发生了几次。每当律师提到根本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法轮功为×教时,徐天鹏就强硬制止:"不用你说,你上人大去说。"

庭审结束后,有位八十多岁的老妈妈从法庭里到法庭外一直泣不成声,犯了心脏病。从她断断续续地哭诉听到:"没天理了,本以为法庭是个可以说理的地方,真不让人说话呀!有理说不出呀!心里憋屈呀!……"当时在场的一位老者问明原委后大骂共产党太霸道太不讲理,不按法律办事,老百姓没好日子过……。"我看你们来的人挺多的,看来老百姓就得和法轮功(学员)一样骨头得硬起来了。"

三、诬判何素英

八月二十八日下午,徐天鹏再次以主审法官的身份对家住丰润区二十一小区法轮功学员何素英非法庭审。何素英没有请律师,而是自己写了一篇辩护词。当庭,何素英宣读辩护词,告诉当庭的所有人信仰法轮功没有罪……但这次开庭徐天鹏似乎连认真走个过场的耐心都没有,所以没等何素英的辩护词读完就被他野蛮打断,随即宣布休庭,结束庭审,前后不足半小时。

现年五十二岁的何素英于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被绑架到看守所后,很快被迫害出严重的心脏病,心脏每小时间歇两次,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所以必须全天二十四小时背着心脏监控器。当她在法庭宣读自己的辩护词时,明显有气无力,家属当庭要求保外就医,徐天鹏不但毫不理会,而且草草退庭。家属无奈,在庭外放声痛哭,瘫倒在地。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上午九点,丰润县公安局,林荫路派出所共有二十多个恶警非法闯入何素英家中,先是六、七个便衣冒充居委会人员骗开房门,然后蜂拥而入,翻箱倒柜,连三个月大的孙子的婴儿床都翻遍了。这些人把何素英家里的存折、工资卡、电脑、打印机、刻录机及大法书籍洗劫一空,而且还抢走两辆私家车以及八万多现金,连家里存放的零花钱都抢光,总共损失约十几万元。三月大的婴儿受到惊吓大哭不止。

同时,警察把何素的丈夫和弟弟也绑架到林荫路派出所,并以"窝藏犯"的罪名恐吓家人。放回前逼迫二人骂法轮功师父,否则不放。何素英当晚被劫持到丰润看守所。

五月二十二日,何素英的家人去林荫路派出所要人,警察说:"你们找胡锦涛去我们就放人。"

四、诬判张桂芝、张明凤

张桂芝女,六十八岁,唐山市丰润区老庄子镇南王庄村人,是一位退休教师。张明凤,女,六十岁,唐山市丰润区老庄子镇沙雾庄村人。二零一二年四月四日,张桂芝老人和张明凤在丰润区丰登坞镇小郑庄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丰登坞派出所便衣跟踪绑架。

唐山市丰润区法院于八月二十日对二位老人秘密开庭。在法庭上,张桂芝说:"要不是我通过修炼受益,我怎么会无怨无悔的坚持修炼呢?我没有破坏国家法律,我翻遍了所有的法律条文,也找不到法轮功是邪教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告诉我,公民有信仰自由。我按'真善忍'努力做一个好人,做一个身心健康的人,做一个对社会对人们有益的人,对这样的人判刑是有罪的。"

张桂芝的自我辩护时,被徐天鹏多次打断,不叫她往下辩护,草草退庭。

两位老人的家属得知消息后,找到法院询问此事。法院竟无理地说:"没必要通知家属,我们通知了张桂芝、张明凤本人就行了。"(根据中共高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提起公诉的检察院、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近亲属。)

两家的家属听此无理回答非常气愤。现两家已请了北京律师向法院递交了上诉书,控告法院刑二庭审判长徐天鹏等人的不法行为,现已把控告书递交到丰润法院纪检科、丰润人大、丰润检察院、丰润纪委、丰润"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

二零零一年,张桂芝曾被绑架到丰润看守所,在那里遭电棍电击、吊打、灌食迫害。灌食时被撬掉了两颗门牙,吊打时不让上厕所,大、小便都在裤子里。看守所的恶警还用棒子打她的脚踝骨,张桂芝被连续折磨三天,大小便失禁,浑身青紫。

后来在开平劳教所,张桂芝被迫害得双腿不能走路,生活不能自理。劳教所怕担责任,让家人接回。后来经过坚持学法、炼功,身体才慢慢康复。

张明凤女士原来患有严重风湿性关节炎,手疼,骨节变形,心慌,神经衰弱,经常夜里出不来气、憋得突然坐起来,干活都很费劲。自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功,她的身体明显好转,各种疾病随着修炼都不翼而飞。

张明凤女士在村子里主动担当看井工作,整年负责看两个井,都分文不要。打井时从乡亲们的田间地头过,大家都要钱,只有法轮功学员张明凤家不要。她处处事事按真善忍要求自己做人,为别人着想,与别人方便。她还主动给村子的孤寡老人送饭,时常给老人接水,大雨天也不例外。她还主动开着拖拉机给本村乡亲锄土豆,不要一分钱,外村人都知道她心地善良,也经常找到她帮助锄土豆,她都是很爽快的答应,也同样不要一分钱。全村人都说她学大法不但身体好了,更爱帮助别人了,都很认可她是个好人。

五、诬判王希文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北京市浩盛律师事务所李静林律师受丰润区法轮功学员王希文亲属所托,代理王希文的辩护律师,来到丰润区法院刑二庭查阅王希文卷宗。李静林等了一个多小时,徐天鹏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要求李静林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据李律师讲,他当了二十年的律师,被要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这还是第一次。李律师复印证件后,徐天鹏说还要再审查李静林的律师证,李静林对徐天鹏说:"昨天你不是看过律师证了吗?"徐说:"要核对律师证内容。"李静林只得再次把律师证交给徐天鹏。李律师等了很久,最后在徐天鹏的百般狡赖下,还是没能查阅到王希文的卷宗。

李静林律师在辩护时,提出徐天鹏一系列的违法行径,如:不允许会见当事人、限制律师复制案卷等,威胁律师他要以蔑视法庭为由追究辩护人的责任,要求律师只对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辩护,剥夺律师独立辩护的权利。

二零零九年九月三日下午两点,王希文被唐山市丰润区法院"公开"审理。但很多王希文的亲友不能旁听,因为旁听席大部份座位已经被公安以及"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组织)人员占据。

六、诬判贾元峰

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一日上午九点三十分,丰润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贾元峰,开庭前,律师要求依法会见当事人,但法院以开残奥会为由,不让会见。庭审中,徐天鹏多次无理打断律师的辩护,被律师指出不符合法律规定。徐天鹏说:"我们这法院就这样,你再说就是扰乱会场,把你驱逐出去。"

七、诬判凌云

凌云,一位普通的妇女,因同情法轮功学员而遭中共恶警绑架。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二日,丰润区法院对凌云非法开庭。

此次开庭,虽曰"公开审理",却不允许任何人旁听,就连凌云的母亲和丈夫也被挡在法庭门外。庭上只有被非法庭审的受害人凌云,其余的就是刑二庭审判长徐天鹏等几个所谓法官,再有就是由法院指定并与其默契配合的律师马秋平。凌云的母亲和丈夫很想入庭旁听,前去敲门。徐天鹏粗野的在庭里喝道:"再敲门,用手铐把他们铐进来!"

在多起对法轮功学员的庭审中,徐天鹏往往以"休庭"结束,当家属不走质问休庭还要等再开庭时,法院的警察和徐天鹏都欺骗并辩说休庭就是退庭,家属与他们论理时警察就开始驱赶甚至动手动刑具。对所有律师的辩护,徐天鹏都不作任何答复,明知无罪也不放人,而后就是暗箱操作,滥权诬判。

徐天鹏就是用这样的方式,先后诬判厉玉书十年、谷友文七年,杨国光四年半,何素英四年,王希文四年,贾元峰三年,张维仲二年,凌云三年,不通知家属不开庭枉判徐杰七年、张明凤三年、张桂芝四年、邓秀艳四年半。而当家属依照法律规定向他索要判决书,他狂傲地说"判决书从来就没给过家属,就是不给。"

目前,徐天鹏正在因触犯以下法律被控告。

1、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按照《宪法》第三十六条,已构成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
2、故意给法轮功学员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捏造虚构罪名,损害法轮功学员名誉、人格或嘲笑和辱骂,按照《宪法》第三十八条,已构成诽谤罪或侮辱罪。
3、对法轮功学员打击报复、发泄私愤、非法庭审、判决,滥用职权、枉法渎职,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其受追诉,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造成冤案,按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已构成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现提供徐天鹏及其家人的联系方式,请好心人劝劝他悬崖勒马,因为再这样下去,他失去的可能不只是本该很好的名声。

唐山市丰润区法院刑二庭恶庭长徐天鹏家庭住址:18小区-306楼-3门-201 室
徐天鹏 办公电话:0315—5155522
徐天鹏妻子:耿玲芳 单位:丰润区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 现在退二线
徐天鹏的哥哥:徐天祥,家住:丰润新区9小区307楼3门502室
徐天鹏的母亲李桂琴 住址:冀新小区―304―3―202(38中学南边的楼)


发稿:2013年01月22日  更新:2013年01月22日 01: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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