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ag, 3. Dezember 2012

湖南津市三位法轮功学员被诬判三至十年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湖南津市三名女性法轮功学员刘清秀、胡花英、龚德秀日前被津市中共公检法机构非法判刑,其中刘清秀被非法判刑十年,胡花英五年、龚德秀三年。

二零一二年九月五日凌晨,湖南津市市委"610"、公安局、国保大队、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出动一百多人,绑架津市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在派出所、拘留所、看守所、公安局,非法审讯、逼供迫害。日前,刘清秀、胡花英、龚德秀等三人被非法判刑。

四十七岁的刘清秀女士,曾多次遭中共当局绑架、拘留、劳教等迫害。二零一二年九月五日凌晨,刘清秀从澧县家中被绑架,先后被关押到市派出所、常德市城东看守所、白鹤山看守所,警察从她家中抢走几台电脑、打印机和大量耗材以及做生意用的小货车。几个月后小货车才被要回。二零一二年五月中旬,津市检察院、法院将刘清秀劫持到鼎城区法院秘密非法开庭,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对她非法宣判十年徒刑。

五十五岁的胡新元女士,也曾多次被中共绑架、拘留、劳教、判刑。二零一二年九月五日凌晨被绑架,先后被关押在市派出所常德市鼎城区看守所。二零一二年五月中旬被津市检察院、法院劫持到鼎城区法院秘密开庭,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被非法宣判五年徒刑。

龚德秀是一位六十一岁的老太太,多次遭"610"、公安迫害,两次被非法劳教。二零一二年九月五日凌晨被绑架到汪家桥派出所,后因其丈夫做脑颅开刀需人照顾,当天被放回家,但一直遭"610"、公安、检察院、法院的不断骚扰、监控。五月中旬,市法院对龚德秀非法庭审,龚德秀在法庭上讲真相,十一月二十九日,法院对她非法宣判三年徒刑,并立即将她绑架到常德市看守所。

另外,九月五日被绑架的津市法轮功学员胡花英(女,六十二岁)、向阳(女,六十一岁)、王耀玉(女,五十八岁)被非法劳教三年,被劫持到株洲白马垅劳教所,因体检不合格,三人均已回家。

参与迫害相关机构和人员:
津市市委"610办公室" 0736-4200610
主任 卜合明 13975680337
副主任 熊斌 13975642398
津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0736-4240317
大队长 李小平 13975600228
教导员 向仁红
恶警 罗丕杰 0736-4212848 13077245050
邹建华 13875128068
津市公安
局长 周常彩 13907360608
津市市政法委 0736-4213243
书记 熊斌 13975642398
副书记 李平 13907369865
津市市纪委
书记 万长华 13575208999
津市市司法局 0736-4213420
局长 聂平凡 13762680118
津市市法院 0736-7761050
院长 谢迎春 15973622028
审判长 王中元 男 50多岁 0736-4230092 13907369426
陪审员 文良慧 女 30多岁
书记员 唐慧 女 30多岁
津市市检察院 0736-7792037
检察长 谢正平 13907364433
起诉科科长 向阳葵 女,40多岁
公诉人 危亚武 男,30多岁
津市市法院其它主要负责人
杨孟安 0736-4230091 13575166091
阿毅 0736-4231975 13707421675
翟长军 0736-4230092 13786607798
法院刑事庭、审判庭、执行庭、纪检等相关部门电话
0736-4230113 0736-4230115 0736-4230116
0736-4230117 0736-4230118 0736-4230112
0736-4230212 0736-4230213 0736-4230215


发稿:2012年12月03日  更新:2012年12月03日 00:30:24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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