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唐恩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山东省龙口市法院欲于八月二十一日非法庭审杨美娟、姜淑红、隋玉红、王明亮、姜用战五位法轮功学员,来自北京的四位辩护律师八月二十日到达龙口,依据法律规定程序,要求会见法轮功学员并向龙口法院递交参与辩护的相关手续,却荒唐地遭到当地看守所、法院的百般刁难与阻挠。 一句劝善良言,律师被非法剥夺会见权 八月二十日上午,北京律师董前勇前往龙口市张家沟看守所,要求会见被非法关押在此四个多月的法轮功学员王明亮,递交手续后,值班男警百般阻挠,律师依法解释了会见当事人是律师的权利,你这样做是违法的!岂料此人对律师怒吼:不让见就是不让见,你刚才都说了些什么?原来,律师在办理手续期间曾向该所的警察询问:你们这里关了多少法轮功?回答说"××人"。律师善意地提醒他们,其实法轮功学员没干坏事,把一群好人关在这里,对你们的未来不好。一句劝善良言居然成为他们无理拒绝律师会见当事人的荒唐借口。 于是律师找到看守所所长,在得到所长的同意后又来到接待处,不料男警仍然无理阻挠,律师立即打电话向烟台纪检、龙口检察院等部门投诉看守所的违法行为。下午二点律师再一次来到看守所找所长,此时所长却以律师说了"不该说的话"为由,改口拒绝会见。值班男警气焰更加嚣张,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嘴脸。僵持到下午四点,律师只好离开看守所。 八月二十一日,律师再次到张家沟看守所,要求会见王明亮,当班男警(警号:045482)对律师咆哮:"你不要再找我,我现在不工作,你不是能控告吗,你爱上哪玩上哪玩去!"在律师要求给予拒绝会见的法律根据时,态度恶劣的男警竟然说,律师为被诬陷的法轮功学员主持公道,是做了不该做的事,说了不该说的话。最后强行驱赶两名律师。律师找到办公室值班人员投诉,一女警察说:"你们爱上哪告上哪告,上哪去告,你们是律师都知道。"当班男警还强行扣押了律师的办案手续拒不归还,另一名警察(四十多岁,剪板寸短发,脸微胖,胡须浓重),高声辱骂并用手推搡律师,态度恶劣。 同日下午,另一名法轮功学员姜淑红的辩护律师王光齐也遭遇了同样的非法对待,在烟台看守所,王光齐刚刚把手续递交上去,便被告知不许会见,问为什么?回答更简单,没有理由,就是不许会见!由此可见,中共迫害法轮功,已经连遮羞的借口都省略,直接耍流氓。 正常手续无人敢接,龙口法院心虚 八月二十日下午,北京律师兰志学来到龙口法院,递交第二天参与辩护的相关手续,他打电话找刑庭庭长李文,接听者答复李文正在开会,让律师等待。律师等了近两个小时,也没见到李文踪影,找院长说不在,副院长则推说不懂这块业务,具体科室空无一人,好不容易有个书记员(女)接过手续,被另一个人耳语后面露惊恐,赶紧把手续交还律师, 此时,另一名律师也来到法院,同样没有一个科室敢接律师的手续,两名律师说:我们只是递交个手续,你们不接手续是违法的。他们来到法院信访科反映情况,一王姓副院长来告诉律师说:"手续不能接,至于说你们的手续有什么问题,找具体相关人员来解决,我不管这事。明天的庭审推迟,李文庭长在开会时突发急性阑尾炎,去医院了。"律师告诉王副院长,如果象栖霞法院那样不通知律师开庭,是违法的,要承担法律责任。王副院长信誓旦旦的说:"这是龙口法院,我们不会做违法的事的。"但马上又以"过几天要出门,不在法院"来推脱自己的责任。 八月二十一日上午,四位北京律师董前勇、兰志学、张传利、王光齐再次来到龙口法院,递交开庭前应办理的相关手续,门卫与一刘姓书记员联系,未等律师说完对方就挂断了电话。律师找到信访部门,一姜姓工作人员说帮助协调,但久等未果。律师又到立案庭,一男法官接过材料翻看,这时一戴眼镜女警(警号0311)过去嘀咕几句,男法官立即改变态度,对律师说:这事我们不管,你去找刑庭。 一份依法递交的普通手续却无人敢接,各部门互相推诿、踢皮球,这说明龙口法院对北京正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的辩护恐惧至极,企图用不接手续来阻挠律师参与。对于龙口法院这种不负责任的违法行为,北京律师进行了强烈的谴责,最后手续被法院信访部门接下。 威逼、利诱、欺骗,迫害者畏惧正义 龙口市公、检、法、司、六一零相关人员在烟台政法委的授意下,用尽了骗、煽、间等等邪恶招数,混淆视听,企图达到维持迫害的目的。 自八月十日以来,六一零头目王琪不断地骚扰法轮功学员家属,找到姜用战的儿子,说只要让他爸说句软呼话,就把他爸放了。真正的法律岂是儿戏,违法者必究,怎么可能说一句话就可以把一个真正的违法犯罪者放回家,六一零也非常清楚法轮功学员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律只是他们迫害好人的打人工具而已。 还有两个自称是政府的人,找到姜淑红家属,欺骗他们说,北京律师是骗子,就是骗你们钱的,你把北京律师辞退了,咱在当地找好的律师。龙口法院刑庭庭长李文曾恐吓被非法关押在张家沟看守所的大法弟子姜用战:谁给你请的北京律师?谁在背后支持你?哪来那么多钱?可见,迫害者向来都是色厉而内荏,表面嚣张疯狂,内心什么都怕。法轮功学员揭露的真相,正义律师的无畏辩护,民众的觉醒和支援,都使邪党畏惧、恐慌。 中共邪教破坏法律实施,参与者都是罪犯 法律实施是指法律规范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得到贯彻和实现的活动。它包括两种基本形式:一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适用法律。二是指所有的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 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全体公民自觉遵守法律。 法轮功学员依法行使公民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权利,以事实为根据讲述法轮功及其被迫害、诽谤的真相,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是谁使公检法司等各级机关无法独立公正行使保护人民的职权,反而被强制成为迫害善良百姓的工具?正是掌握了国家公权力的邪恶中共,其恶首江泽民操纵成立的非法的组织"六一零",凌驾于所有的国家机关之上,任意剥夺公民的合法权利。 例如,唐山市唐海县诚信商人郑祥星被非法判刑十年,唐山、秦皇岛有两个县八个乡镇的一千二百多名民众,联名要求当局释放。但郑祥星被非法开庭后,法院的人明确的说,判多少年,法院说了不算,得上面定。 而在龙口法院,四名律师依法递交的手续竟然无人敢接,正当的会见权毫无理由的被非法剥夺,如果没有"上面"的强大压力,谁又敢如此嚣张的公然违法、渎职呢?龙口市公、检、法的所作所为再一次给江泽民流氓集团利用中共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行增添了注脚,所有的参与者都是真正的罪犯。 如今,法轮大法是教人向善的正法这一真相已深入人心,而邪恶的中共也因为其真实面目被越来越多的世人认清走到了穷途末路,一桩桩重大事件在层层揭开它的画皮,真相大白的时刻就是邪党垮台的那一天。真相面前,无数的世人在觉醒,其中也包括那些曾经被迫参与迫害的公、检、法、司人员,他们在历史的关键时刻,以自己的良知和勇气,选择了拒绝作恶,善待大法与修炼者,从而获得上天的佑护和福荫。我们在此也强烈要求烟台市各级政法委、六一零、国保大队及公、检、法、司各机构: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立即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不要再为江氏集团的罪恶买单,为自己及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发稿:2012年08月28日 更新:2012年08月28日 11:12:15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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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enstag, 28. August 2012
迫害者心虚 山东龙口法院百般阻挠正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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