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五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法院本是正大光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地方,按正常法律程序走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可中共的许多法院在审理法轮功案件时,往往都是偷偷摸摸,唯恐被人知道。目前黑龙江绥化就发生了这样的怪事。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九日,黑龙江绥化北林区法院刑庭法官崔洪源,不通知当事人法轮功学员刘福财的辩护律师和家属,秘密开庭。剥夺律师的辩护权,剥夺刘福财的陈诉权和自我辩护权,欲冤判刘福财。很明显,法官崔洪源的行为违背了正常的司法程序。 刘福财,男,五十岁,绥化市张维镇民祥村村民。曾患多种疾病,因服用激素药时间太长又导致双侧股骨头坏死。他听说法轮大法祛病健身有奇效,拄着拐杖一步一步去学功,一个多月拐杖就扔掉了,各种疾病都好了。他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热心帮助邻里干活,他的车宁可绕道也不压乡亲的一颗小苗,点点滴滴的变化都印在乡邻的心里。 二零一二年三月五日,刘福财在向路人讲述自己修炼法轮功亲身受益的经历时候,遭恶人诬告,被四方台派出所警察绑架。刘福财现在被非法关押在绥化看守所。 为了维护亲人的合法权益,刘福财的家人为他请来了正义律师作无罪辩护,律师在案件的侦查阶段就已经介入,同时律师将"法律意见书"交给了北林区"六一零办公室",并会见了当事人刘福财。 四月二十日,律师和家人来到北林区检察院讯问案件情况,检察院马圆却无理的说:"上面有规定,不许为法轮功学员辩护。"律师来到法院,法官崔洪源说:开完庭了。当场律师义正词严的质问法官:你们为什么不通知律师和家属开庭?为什么非法剥夺律师的辩护权?这种秘密开庭完全违法!律师强烈要求重新开庭。律师又来到看守所,再次会见刘福财。刘福财被迫害的身体很虚弱,咳嗽厉害,身体状态非常不好。律师询问开庭情况。刘福财说:昨天开的庭,他们不让我说话,我一说话法官就让我闭嘴,我要说律师还没到庭,都没让我说出口。 人们感到奇怪:为何法院不敢通知当事人的家属和律师,偷偷摸摸的开庭?这不是在明目张胆的践踏法律吗?北林区法院心虚的不敢与百姓对簿公堂,他们究竟怕什么?就是害怕人们知道法轮功真相。他们惧怕正义律师到庭,以法律揭穿中共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违法性,不敢与其当庭辩理。 中共为了掩盖罪恶,封锁法轮功真相(真相与每个人的生命息息相关),对讲清真相的法轮功学员疯狂迫害。绥化市政法委、北林区"六一零"、北林区法院、北林区检察院互相勾结,对讲清真相的法轮功学员枉法冤判。水稻专家于良斌被冤判三年;张兴国被冤判八年(这二人都身患癌症,修大法后身体完全康复);最近六十四岁的周桂兰又被冤判三年半,在上诉期间,在绥化市看守所被迫害致死;……… 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是在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是在维护中国人的知情权,其行为方式及物品,不是犯罪的证据,而是为国为民的功德。当局关押判刑的不是罪犯,而是勇敢、真诚、善良的好公民!有关机构和责任人必须承担"非法拘禁罪"、"徇私枉法罪"的法律责任。判决书上法官的签名,那是清算时的犯罪证据。 目前本案正在进行中,刘福财及亲朋好友、律师、法轮功学员强烈要求重新公开开庭,无罪释放刘福财。 届时欢迎绥化父老,参加旁听,倾听正义律师精彩的无罪辩护。 发稿:2012年05月01日 更新:2012年05月01日 01:21:28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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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enstag, 1. Mai 2012
黑龙江绥化法院偷偷开庭 害怕律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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