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五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残疾人李永胜二零零八年被牡丹江市西安区中共法院诬判四年,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关押迫害,非法刑期于今年七月一日到期。李永胜被迫害关押小号近三个月,于去年年底解禁,至今不让家属接见。上小学的女儿、外地打工回来的媳妇以及母亲等已八、九个月未见到李永胜了。 被剥夺正常探视权的还有法轮功学员李海峰。李海峰二零零八年被牡丹江市西安区中共法院诬判四年,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关押迫害,非法刑期于今年六月三十日到期。自从二零一一年五月至今,牡丹江监狱四监区副区长丁涛,以"不转化"为借口,剥夺法轮功学员李海峰家属的正常探视权。李母多次探视被狱方拒绝,已有近一年不让接见。 希望外界关注,让残疾人李永胜、李海峰早日与家人团聚。 一、残疾人李永胜被上绳关小号 不让家属探视 李永胜,男,四十一岁,个体业者,下肢残疾,家住鸡西市鸡冠区红星乡东太村,在牡丹江做生意。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李永胜被恶警绑架。十五日,李永胜母亲从五百里之外的鸡西市赶到牡丹江公安,要人遭拒。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赵伯亮及其岳母张玉华,还有法轮功学员李永胜和李海峰。庭上惊曝,法轮功学员李永胜被牡丹江国保大队彭福明上绳酷刑折磨。 李永胜当庭陈诉被恶警彭福明上绳酷刑迫害。李永胜说:国保大队彭福明让我说别人放在我这里的东西是李海峰给的,承认了就放我,并且给我上绳(就是从两肩膀开始用绳子勒紧,一圈圈缠勒至手腕处,然后把两臂背到后边,再用绳子吊起来),一次性吊起一个半小时之久,受不了我就认了。
法轮功学员被牡丹江市西安区中共法院诬判,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继续关押迫害,后分到监区,被强制奴役劳动,甚至连残疾人李永胜也在监区被强制奴役,强迫学员长时间超体力的奴役,给娃娃玩具粘眼眉。 14监区不择手段强制暴力转化李永胜。李永胜否定强制转化所写"四书",坚持炼功。监区恶警和犯人就疯狂地拳打脚踢、用高压电棍电击他,他坚忍不动,依然每天坚持炼功。丧心病狂的恶徒把他劫持到小号酷刑折磨。小号里面狭小无阳光,完全封闭李永胜与外界的一切往来,从精神上彻底孤立、打击残疾人。 得知李永胜被关小号迫害消息,家属先找到监狱管理部门讨说法,狱政科说法轮功的事不管,还恐吓威胁家属;14监区副监区长李岩对家属说李永胜炼功、不承认转化拒绝减刑。对何时解除李永胜被关小号一事,百般推掩,说自己说了不算。家人找到610主任张国民时,以出差为由佯装不知,又讲他也说了不算。 李永胜被迫害关押小号近三个月,于去年年底解禁,至今不让家属接见,音讯皆无。每月的接见日,家属都从鸡西来牡丹江,耗时耗力,在接见室一等就是大半天。上小学的女儿、外地打工回来的媳妇以及母亲却不让接见。 李永胜可能遭遇的恶劣处境不能不让人感到忧虑!然而,一个国家对残疾人的态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可是,中共迫害法轮功,对修炼法轮功的残疾人也从来没有丝毫的顾忌。对修炼法轮功的残疾人李永胜的迫害,读来令人不齿。 二、家属近一年没见到李海峰 被剥夺正常探视权的还有法轮功学员李海峰的家属。二零零八年被牡丹江市西安区中共法院诬判四年,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关押迫害,非法刑期于今年六月三十日到期。自从二零一一年五月至今,牡丹江监狱四监区副区长丁涛,以"不转化"为借口,剥夺法轮功学员李海峰家属的正常探视权。李母多次探视被狱方拒绝,已有近一年不让接见。 李海峰在被关押期间,被国保数次上绳。李海峰当庭陈诉:国保给上绳上到极限。问:什么是极限?李海峰示范极限状。问:有什么证明?李海峰:有伤痕在身。现在都过去近五个月了,仍有伤痕在身。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八日前后,被劫持到牡丹江监狱继续关押迫害,后分到各个监区。零九年十月九日,李海峰被调出、强制"转化",十四监区中队长王勇用两根电棍同时电击李海峰的胳膊,直到电棍没电了才罢手。李海峰的胳膊被电黑,布满了水泡。还让李海峰在外面站着一天一夜,不让睡觉、不让吃饭,也没达到"转化"的目的。
一看硬的不行,中队长李岩亲自上阵,哄骗说:咱们商量商量,你不"转化",有文件规定,我这个队长就得下岗,涉及我个人前途。诱骗李海峰在一张白纸上签名。 为达到时时监控,搞什么"五连保",五个人一组,其中只有一名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的一言一行都在四人的监督中,其实是利用刑事犯看管法轮功学员,不许互相说话,上厕所都得用人看着。而且把门的、站道的(就是在监舍做安全防范的)、一起吃饭的都株连,按监狱要求没做到的,刑事犯就要受到株连,就给他们减分(监狱对犯人实行百分考核,分少会影响到他们的减刑),唆使犯人参与折磨、打骂法轮功学员。 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中共操控看守所、劳教所、监狱等地方关押法轮功学员本来就是非法的,以种种理由剥夺法轮功学员与家属的探视权更是侵犯最基本人权的非法行径。已经违反了《监狱法》中对"会见权"所做的规定。同时,这一做法也严重的违反了《世界人权宣言》第12条和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3条。 牡丹江监狱相关信息 发稿:2012年05月03日 更新:2012年05月03日 00:31:55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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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nerstag, 3. Mai 2012
残疾人李永胜冤狱将满 被剥夺探视权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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