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刘景奎,辽宁凌源市佛爷洞乡派出所恶警所长。据不完全统计,在中共对法轮功迫害已经持续近十三年的时间里,即从一九九九年至二零一二年年初,刘景奎直接组织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的犯罪行为超过百次,其中一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多人被非法劳教,更多人被迫流离失所。刘景奎勒索法轮功学员的钱财,累计超过十三万六千四百元。 刘景奎无视法律,肆意践踏人权,对家乡善良的"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法轮功学员犯下了弥天大罪,下面只是他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一部份事实: 1.河坎子法轮功学员季文修炼法轮功后,疾病消失。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后,曾就职在河坎子派出所的刘景奎带领李彬等人,无故地绑架了季文,并且强行抄家。李彬等人大打出手,拳脚相加,按着季文的头往墙上撞,还将装有开水的杯子放在季文的手背上,并扬言说要把季文送去拘留所。此后,又多次非法闯入季文家中骚扰。季文最终身心受到极大摧残,于九九年十月十五日含冤离开人世。他的老伴倪淑芹入冤狱,在沈阳大北监狱遭迫害,身体受到极大的摧残,回家后,含冤离世。 2.刘景奎在万元店镇派出所就职期间,经常带领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家中非法抄家、勒索。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万元店镇铁匠炉村宋营子五十一岁的马素英因炼法轮功,被绑架到派出所,警察拳打脚踢。所长柳利辉、指导员刘景奎更凶,直把她打得遍体鳞伤后,才送到凌源市拘留所非法关押。刘景奎还以提审为由,对马素英暴力殴打,一把新笤帚被打碎,一直非法关押了马素英六个月。马素英回家后,刘景奎不断地骚扰。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二日,马素英去表姐家,刘景奎追随其后,在马素英表姐家翻到一本《转法轮》,就把马素英六十九岁的表姐带到派出所,非法关押半个月。 刘景奎在万元店期间,曾绑架马素英、乔桂荣、王新荣、吴桂敏、娄桂珍、王桂芳、王丽娟、乔艳华、朱亚莲等法轮功学员。利用抄家、恐吓的卑鄙手段,有时多日连续逼供残酷迫害,恐吓家属准备巨额"罚款",不交钱不放人。对已经妥协的不炼功的人,也照罚数千巨款,否则不放人。刘景奎手段狠毒,他发明一种刑罚,用手叉腋窝,让人又难受,又没有伤痕。绑架派出所的法轮功学员大多数都受过这样的摧残。 3.刘景奎调任沟门子派出所指导员期间,二零零九年五月一个月内,就绑架法轮功学员十几起。沟门子乡中学教师韩平在十几天内遭两次绑架,经多人说情,还两次被敲诈勒索人民币九千元,拘留半个月。沟门子镇双庙村法轮功学员陈殿忠在家无故被绑架到派出所,被勒索三千元才放回。塔沟村村民王玉珍在大棚干活被绑架到拘留所拘留半个月,被勒索伙食费罚款两千余元。沟门子镇村民法轮功学员肖玉华及姐姐肖玉红同时被绑架到镇派出所,勒索亲属三千六百元人民币。沟门子镇二安沟村村民法轮功学员李林在家无故被派出所绑架到凌源拘留所迫害,家属被勒索人民币六百余元。刘景奎绑架成性,就连古稀老人也不放过。他带五名警察非法闯入古桥子村六十九岁法轮功学员李希久、七十多岁的胡翠莲家中,欲行绑架未遂。马君的妻子被绑架,勒索人民币四千元。 在零五年六月,他们用放催泪弹的卑鄙手段绑架了古桥子村民李儒山,送到拘留所后,刘景奎用鞋底抽打李儒山的耳光。同时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王汉杰、李志祥。李儒山、李志祥分别被非法劳教一年。 4.刘景奎由警察升迁为派出所所长,他每到一地,便象土匪一样搜刮民众,据知情人透露,刘景奎的所长职务是花十万买的,十万元哪里来的?不是敲诈百姓的血汗钱的来的吗?二零一零年七月,刘景奎任佛爷洞派出所所长,又疯狂的骚扰、绑架、勒索法轮功学员来满足他的私欲。 法轮功学员高桂霞被绑架,非法送马三家劳教。刘景奎带人翻墙闯入曹家沟法轮功学员时翠娥家,给时翠娥戴上手铐,口骂污言,拽着头发强行推上警车到派出所。经多人说合,勒索三千元人民币放回。闯入法轮功学员柴羽春家中,刘恶狠狠地揪着柴羽春的头发,戴上手铐拽上警车送往拘留所。深夜趁人熟睡绑架了一人在家的法轮功学员王小华,并抢走人民币二千六百元,关押到拘留所迫害。闯入法轮功学员石凤侠家中,东翻西翻,将她丈夫(未修炼法轮功)放在电视柜中的七千元现金抢走,她丈夫去派出所要钱,非但没给,还反而将其也拘留,又将石凤侠关押到凌源市拘留所迫害。被绑架的还有刘玉芝、刘玉环夫妇、于和夫妇、杨春福的妻子王翠兰,同时也被勒索钱财。刘玉芝被勒索二千元,于和夫妇被勒索二千九百元,王翠兰被勒索三千元,李淑娟被勒索二千五百元,杨林妻子被勒索六千元,杨淑荣交派出所一千元,人仍被关押。孙淑芳被勒索三千元,柴羽春交凌源市拘留所正、副所长共计一万一千元,刘玉珍被勒索一千元,拘留伙食费二百五十元。 5.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二日以来,所长刘景奎带领警察等人,手持电棍,多次到法轮功学员及其他民众家中骚扰,非法搜查,绑架,罚款等。 6.十一月十二日,刘景奎带领刘建军,赵润江等人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张凤侠,翻走大法书,法像等私人物品,勒索钱财六千元,非法拘留十五天。 7.十一月十八日,刘景奎等人又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凌向东到派出所,翻走大法书,法像等,勒索钱财一千元。 8.十一月某日,刘桂华被迫害流离失所在外,刘景奎向家人勒索两千元。 9.十二月一日,刘景奎等人又将本乡金杖子村六十八岁的郑老太太绑架到派出所一天,勒索钱财两千元。 10.十二月十八日,闫翠云被勒索五千元。 11.某日,闫翠云被勒索三千元。 12.十二月十九日,刘景奎又将本乡九局杖子村杨易宝绑架到派出所,勒索三千元。 13.十二月二十日,又将杨素兰绑架到派出所一天,勒索钱财四千元。刘景奎不肯善罢甘休,又窜到杨素兰的小叔子(未修炼法轮功)家中,发现一个带有"法轮大法好"的日历,将其带到派出所,敲诈五千元。 14.十二月二十四日,刘景奎又将葛延霞绑架到派出所,抢走大法书,法像等,勒索钱财四千元。 15.十二月二十五日,又将本乡大河西村赵秀芝绑架到派出所,翻走MP3两个,勒索钱财七千元。 16.十二月二十六日,刘景奎窜到法轮功学员刘洪威家,将其妻子绑架到派出所一天,敲诈勒索五千元。 17.十二月某日,恶警刘景奎还将高杖子村凌向东绑架到派出所一天,勒索三千元。 18.刘景奎多次带人到毛凤芹家中骚扰,恐吓,毛家被逼无奈被敲诈两千元。 19.恶警刘景奎等人到善良村民罗山(未修炼法轮功)家中,发现真相小册子,勒索罗家八千元,刘景奎说你家有人吗?(意思是有当官的)有人就少掏点。 20.刘景奎多次带人到在外打工的李振家骚扰,企图绑架李振。李振父母一直说好话,他们仍一连好几天去李家骚扰,恐吓老人,老人被激怒了,要和他们拼命,致使李振有家不能归。 21.时隔不久,又有五人被刘景奎绑架,恐吓,迫使家人交钱,否则说就拘留,劳教,以达到他勒索钱财的目的。苗春生被勒索五千元,抄走大法书四本,mp3两个,法像,私人物品。苗春雨,被勒索八百元;刘香艳,被勒索四千元。刘景奎等人不管白天黑夜多次去家中骚扰,迫使她有家不能回,在外流离,刘景奎就迫使家人交钱。杨占春,被勒索五千元(此人被迫害流离失所,向家人索要的)。窦春艳,被勒索,三千元。(本人被迫害流离失所,向家人索要的)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相继二十名善良百姓被刘景奎非法勒索钱财达七万七千八百元,十三人被迫害流离失所。 刘景奎助纣为虐,心无道义,草菅人命,迫害善良百姓家破人亡,经济上敲诈勒索中饱私囊。拿着老百姓的钱,去残害生活在同一方热土上的父老兄弟姐妹。刘景奎的上述行为违反《刑法》,他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一切的迫害都是背离人性的罪孽,背离人性必然被淘汰。迫害教人向善、按照"真善忍"努力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无疑是对人类道德和普世价值的蔑视和践踏,是触犯宪法与法律的犯罪行为。 发稿:2012年01月21日 更新:2012年01月21日 02:25:11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 |||
| |||
|
Samstag, 21. Januar 2012
辽宁凌源恶警刘景奎十余年作恶逾百次
Abonnieren
Kommentare zum Post (Atom)
Keine Kommentare:
Kommentar veröffentlich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