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鹤岗市技术监督局职工黄诗生是一个善良的好人,按真、善、忍提升道德水准,不贪婪、不赌、不嫖、不酗酒,是个好公民,在江氏流氓集团及追随者对法轮功的迫害中,黄诗生曾于二零零二年被恶警绑架,遭刑讯逼供,之后被非法判刑九年,在佳木斯监狱备受折磨。 说真话遭中共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黄诗生去市信访办反映法轮功的实际情况,被拘留迫害十五天。信访办本应是传达民意的地方,百姓去信访办反映真实情况是受法律保护的,可是在江泽民暴政下的中国,信访办却成为迫害善良民众的工具。法轮功学员去信访办反应民情民意是为国家和社会负责的好事,可是中共和江氏流氓集团却不许民众说真话,谁实话实说就迫害谁。在迫害法轮功的十三年里,给中国带来的是道德和诚信的沦丧,因为说真话被迫害,阿谀奉承能升迁,才导致黄、赌、毒成灾。过去几百年才出一个象秦桧、蔡京一样的贪官,现在是贪官遍地、花钱买官、鱼肉百姓。由于推崇恶的、邪的,毒奶粉、毒大米、毒酒等坑害百姓的事才会在中国一天比一天严重,才会有好人无罪坐牢被迫害的冤情发生。 二零零零年新年黄诗生去天安门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被鹤岗驻京办事处绑架,强行戴手铐劫持到鹤岗,被鹤岗工农公安分局非法拘留、收容迫害四个月。当时参与迫害的有副科长张红英等,在北京被绑架时还被鹤岗驻京办事处(姚文波的弟弟)勒索四百七十多元钱。回鹤岗后被非法关在矿务局拘留所后来又被劫持到鹤岗第一看守所迫害。一天两顿饭,喝的是没有油的稀菜汤,有时菜汤发出的气味象猪食一样难闻。 二零零零年三月二日他被勒索伙食费二百三十五元,二零零零年四月十日再次被勒索伙食费,经办人是陈广西。 二零零零年黄诗生被绑架时被新南派出所副所长李新军勒索三千元至今未归还。二零零零年鹤岗技术监督局因为黄诗生修炼法轮功不给他开工资近一年,给他的家庭造成严重困难和压力。 被恶警绑架后遭刑讯逼供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六日,黄诗生被工农公安分局红旗路派出所恶警孙东善、刘建绑架,非法关押在第二看守所。当年四月,恶警对他进行夜审,给他实施酷刑,将他双手用手铐铐上吊在暖气管上,双脚离地,手腕被勒卡出很深的伤痕,一年后才消掉。 这期间,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有原鹤岗市邪党市委书记、大恶人、大贪官张兴福、市委副书记孙景钰、工农分局恶警副局长李树江等。李树江一次次给法轮功学员谭延军实施惨烈的酷刑,将他毒打成重伤,在李树江等恶人的一系列灭绝人性的摧残折磨下,不久,谭延军含冤离世,留下两个未成年的孩子。 第二看守所的牢房是对面的板铺,人吃饭、睡觉和厕所都在这一个屋子内,潮湿、阴冷,健康得不到保障,许多人身上都长疥疮,奇痒无比,越挠越痒。黄诗生身上也长满疥疮,在牢笼里每天码坐十几个小时,还要被犯人打骂、歧视,长满疥疮后, 更是备受歧视、苦不堪言。 被非法判刑九年,在佳木斯监狱遭迫害 工农公安分局、工农区检察院、工农区法院互相勾结陷害法轮功学员,冤判谭延军九年,冤判黄诗生九年。参与迫害的有工农法院院长、审判长张建新,审判员申立红,代理审判员王庆华等,另外还有工农区检察院检察长和检察员罗玉波等。 不久黄诗生被劫持到佳木斯监狱二大队迫害,被强迫背监规,黄不背,被当时的副教裴刚毒打。二零零四年三监区二分监区恶警宋云龙指使恶人张金成、扈传锁(音)、文龙虐待、残害、毒打黄,逼迫他写放弃修炼、诽谤法轮功的所谓"五书", 将他胳膊扭到背后,张金成使劲掰他手指。 恶人逼迫他大低头、大弯腰,大张开两腿,这种折磨下人已经很痛苦,可恶人却不罢休,还使劲往下按他的头。
二零零七年黄五次绝食反迫害,最长一次达二十三天,他拒绝做奴工,索要高压下违心写的"五书",三监区三分监区恶警指导员彭林强行灌食,往他鼻子、嘴里插塑料管子,往稀奶粉里加过量的盐,每天两次,后来一次。食管被捅破,尿血,小便时非常疼痛。灌食时嘴撬破,牙撬活动了,后来掉了。因不出工做苦役,被两个包夹犯人经常从三楼硬往下拉,一直拉到楼下,两人抬到工地。
恶警宋云龙讨好上司卖命迫害法轮功被提升为副教导员、彭林为副大队长,当时三监区的恶警还有教育干事崔海均。 黄诗生被迫害期间,他的工作单位不但不替好人鸣冤,还推波助澜,雪上加霜。二零零三年五月,技术监督局对他开除工作,迫害文件报送到省局人事处,鹤岗市六一零 。 家人遭受的迫害 黄诗生一次次被诬陷迫害时,亲人也一次次受到骚扰恐吓,二零零一年过年前夕,他的妻子儿子被非法关押在新南派出所一夜,新南派出所所长李建国派恶人在他家蹲坑,企图绑架他,还非法抄家,抢走他的身份证等。 他的妹妹黄秀英被绑架冤判三年,家中大法书、法像、复印纸等被抢,恶警并非法抄他姐姐家。黄秀英在粮食局下属粮库上班被开除工职(粮库在一中西侧,现在搬迁到新华镇)。黄秀英丈夫离世,她和女儿相依为命,她被绑架时女儿刚刚上大学,恶警没有半点同情心,为了所谓的工作成绩,泯灭良知的构陷善良的好人。黄秀英在黑龙江女子监狱这个邪恶的魔窟里被迫害了近三年,回来后没有了工作。 感言 当今的中国,道德扭曲,诚信缺失,黄、赌、毒泛滥成灾。光天化日之下,有的妇女被强奸不但没人救助,还有人围观;老人出车祸肇事者逃逸,好心人将老人送医院抢救,老人脱险后不但不感激好心人,还说好心人是肇事者,逼其赔偿医药费。世风日下,看见别人有危险,好心相救却被恶意陷害,这样的事发生在中国已经司空见惯。古今中外许多预言家都预测到了现在发生的天灾人祸,并且暗示人类将面临一场更大的灾难,为了世人都能明白真相,有个美好的未来,法轮功学员苦口婆心向世人讲真相却无辜受迫害。 民间曾流传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歹毒的后母一边满面含笑一边往丈夫前妻孩子碗里天天投毒,孩子被慢慢毒死了,被蒙在鼓里的丈夫还夸奖笑里藏刀的妻子呢! 据许多出国回来的人士说,刚出去时觉的外国人傻,在国外生活一段时间后,才发现中国人和北朝鲜的人一样,在国内,电视报纸说假话蒙骗百姓,人的思维都被党文化扭曲了。目前,中国百姓吃的食物有毒人人皆知,中共给百姓吃毒、喝狼药,和那个笑里藏刀的后母给孩子碗里投毒一样,可是,令人百思不解的是命都要被毒死了,很多中国人还感恩戴德呢!跟着诽谤教人向善的高德大法,断送自己和子孙的未来,可悲可叹! 真心希望世人都能分清善恶正邪,支持法轮功学员,为自己选择美好的未来! 发稿:2012年06月30日 更新:2012年06月30日 03:43:31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 |||
| |||
|
Samstag, 30. Juni 2012
黑龙江鹤岗市黄诗生被佳木斯监狱迫害的经历
唐山何素英在看守所被迫害致病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唐山五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何素英,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被绑架后,在看守所被迫害出心脏病,心脏每小时间歇两次,因情况严重,已被送至丰润区中医院。 据悉,因为何素英随时都可能有生命危险,目前她必须要一直背着心脏监控器,进行全天二十四小时观察。在这种情况下,当地警察却既不放人,也不许家人探视。 以下是何素英此次遭绑架经历。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上午九点,丰润县公安局,林荫路派出所共有二十多个恶警非法闯入何素英家中,先是六、七个便衣冒充居委会人员骗开门后就一窝蜂的闯入,翻箱倒柜,连三个月大的孙子的婴儿床都翻遍了,把何素英家里存折、工资卡三个、电脑一台、打印机、刻录机、大法书、大法资料、师父的法像、三个手机、MP4一个等抢走,警察还抢走两辆私家车,现金八万多,甚至家里放的零花钱都抢个精光,总共损失约值十几万元。三月大的婴孩受到惊吓大哭不止。 警察把何素英及其丈夫、弟弟绑架到林荫路派出所,并以"窝藏犯"的罪名恐吓家人,弟弟中午被放回家,丈夫晚上回到家中,放回前并叫其二人骂法轮功师父,否则不放,何素英晚上被劫持到丰润看守所。 三月十日,何素英的丈夫去林荫路派出所索要自家的财产,恶警不给,要了几次才还一个手机。 三月二十二日,何素英的丈夫和弟弟去林荫路派出所索要自己工资卡及不法恶警非法入室抢劫的现金及其它财物,只索回3900元现金,三个工资卡,及MP4一个。 四月十日,何素英的家人去林荫路派出所要人,警察关门不让进屋。 五月二十二日,何素英的家人再次去林荫路派出所要人,警察说:你们找胡锦涛去我们就放人。可是众所周知,在中共的魔爪之内上访就成了"违法",你要说真话就是犯罪,就是抓捕打压你的恶法理由! 因一次家人到县医院附近办事恰逢丰润看守所载着何素英到丰润区中医院治疗,几个恶警戒备森严的夹持在病痛中挣扎的何素英,家人不敢靠近说话,当时,有知情人说,何素英的心脏一小时间歇两次很危险! 六月四日,何素英的弟弟再去林荫路派出所要人,所长躲避走了。家人又去看守所要求见何素英,看守所说得政法委批准才让见。 据悉,看守所环境极其恶劣,被关押人遭恶警、恶犯随意侮辱人格,任意殴打,被打嘴巴子、揪头发、拧胳膊、穿皮鞋狠踢,用手铐狠打后背等,狱警还不时搜身、搜住处,把衣物,被褥等扔的满地都是。看守所的所谓伙食惨不忍睹,每早一小盆面粥、一点咸菜;中午是没有蒸熟的馒头和菜汤,菜汤里是沉淀的泥沙,只有一两片菜叶;晚上一盆面粥、一个拳头大小的玉米面勃勃,根本无法吃饱,还不许家人送吃的,逼人买看守所里高出外面三、四倍价钱的食物,有时甚至强迫购买。 参与此次迫害的部份人员名单及电话: 发稿:2012年06月30日 更新:2012年06月30日 02:57:56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 |||
| |||
|
重庆六旬妇女被恶徒暴力抓捕 臂部骨折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重庆报道)六月十九日上午七点左右,重庆万州区六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张庭珍女士,在天子城五组发真相资料时,被万州区公安派出的暗线恶人发现,恶徒将张廷珍双手反剪踩在地上,并洋洋得意的说:"我等你们好久了,今天总算把你们抓到了,这回好交差了。"
然后恶徒把张庭珍女士拖出一丈多远,张庭珍被他们拖着走时胳膊已断,人已处于半昏迷状态,两个恶人还十分嚣张的说,"你还装死,上头早有交待,就是整死了也不负责任。" 随后警察赶到,把张庭珍女士绑架到沙河派出所。警察看到她右肩膀肉都全黑了,胳膊反吊在肩上,人也站不稳,就送到重庆三峡中心医院作CR检查,右侧肱骨外科颈并大结节骨折。派出所怕负责任,当晚两点多钟将张庭珍送回家监控。 张庭珍女士,家住万州区枇杷坪,二零零八年奥运期间被重庆市万州区高笋糖派出所绑架,非法劳教一年,在重庆市沙堡女子劳教所遭受迫害。 相关单位: 发稿:2012年06月30日 更新:2012年06月30日 02:55:07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 |||
| |||
|
近两月大庆市恶警绑架法轮功学员二十多人次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在大庆地区,中共利用公检法不法人员来迫害法轮功学员,仅二零一二年四月以来,警察无理抓捕法轮功学员二十三人次,骚扰多次,给社会及家庭造成了很大的干扰和伤害。 法轮功教人按照"真、善、忍"的原则做人和提高道德修养,在任何时候都是光明正大的。在法轮功学员上告无门、信仰被迫害的情况下,他们利用宪法、法律赋予的权利,讲清真相、发资料也是在中共严酷的迫害下,慈悲、勇敢的表现,他们帮助更多的百姓破除了谎言的迷惑,选择了光明的未来。 在过去的十三年时间里,中共使用整个一部国家机器开足马力的一面倒的宣传抹黑,指使警察迫害这样一群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下面,只是近两个月,发生在大庆地区的迫害事实。 ◇二零一二年四月五日下午,大庆市解放村法轮功学员董立君在旧车市场附近被铁人分局警察绑架。因为董立君身上有一本真相小册子,铁人分局将董立君非法关进萨区拘留所,说是拘留十五天。十五天到期,家人去接,又被告知已劳教一年。四月二十五日董立君被强行送往哈尔滨戒毒所劳教。 ◇四月二十六日上午九点钟,大庆市龙凤区厂殷姓老年法轮功学员(女,七十岁)和张姓老年法轮功学员(女)在龙凤澳龙小区发光盘讲真相时被绑架,现已回家。 ◇黑龙江大庆第三采油厂法轮功学员张兴业被非法判刑十年,本应该在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八到期回家,张兴业坚修大法,拒签一切邪恶要求。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八日,家人去接他时,得知张兴业于四月十八日零点被第三采油厂"稳定办"孙洪波伙同国保大队从大庆监狱直接送到黑龙江省伊春"法制学习班"(洗脑班)继续迫害。 参与这次迫害法轮功学员张兴业的还有大庆石油公司六一零头目刘希平。法轮功学员张兴业的家人去找他们要人时,他们说:"我们也没有办法,这是省'六一零'下的指示。" ◇四月二十六日上午,林甸县法轮功学员王玉茹、王玉梅、高继芳三人因讲真相被绑架并抄家,被非法关押在林甸县拘留所。 ◇采油一厂技大队退休职工法轮功学员李俊英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中午十二点三十分,开车出去办事,走到北方市场被采油一厂稳定办人员劫持,强行绑架到黑龙江省五常洗脑班迫害,私家轿车也被劫持。参与迫害的人:大庆油田公司"六一零"、采油一厂稳定办人员。 ◇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二日,法轮功学员邢玉珍、冯喜奎相继被萨尔图会战分局警察绑架。 ◇二零一二年六月十四日下午,大庆油田矿区服务事业外围物业管理公司创业物业分公司稳定办干事张玉英打电话给创业庄法轮功学员侯亚玉的丈夫,说要把侯亚玉送绥化洗脑班迫害。 ◇二零一二年六月十八日,大庆市泰康县几个法轮功学员下乡安装"锅"(新唐人卫星接收天线),被警察跟踪,及时走脱,但老年法轮功学员朱文清与一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他拉哈派出所,后放回。晚八点左右去,警察马百刚、赵艳波等在放回朱文清前,非法搜查了她家,并将二个小锅拽走,任守权家的小锅也被拽走。 同日晚,国保警察林家威、马百刚、警察王忠革、刘芳武等闯进付成华家,搜走一笔记本电脑、三千元真相币、一个收常人电视的大锅,并绑架了付成华,第二天将她劫持到大庆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日上午,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法轮功学员赵荣杰、瞿艳艳母女、张守闲、张守善、曲辉外出讲真相回来,在路上偶遇法轮功学员马喜全、王玉红夫妇。这时突然窜出十多名警察,将七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当天下午,王玉红、张守善被释放,赵荣杰被绑架后出现严重病症,被120急救车送回家。现在瞿艳艳被非法关押在大庆市第一看守所,张守闲、曲辉、马喜全被非法关押在大庆市拘留所、龙凤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早六点多,泰康县国保和警察又绑架了康桂兰,无辜关到道东看守所。马百刚、赵艳波等将二个小锅拽走。 ◇六月二十一日,几个警察带搜查令去陈亚芝家骚扰。 ◇六月二十五日,龙凤公安分局卧里屯派出所、街道合伙绑架了卧里屯法轮功学员刘风林、揣杰夫妇,劫持到龙凤洗脑班。 ◇六月二十七日下午一点钟,法轮功学员崔洪霞在家被龙凤公安分局、石化总厂六一零、卧里屯派出所、街道人员伙同绑架,被劫持到龙凤洗脑班。 当日上午十点,龙凤公安分局石化总厂有关人员到崔洪霞的儿子张伟单位要挟,恐吓,不允许崔洪霞的儿子张伟往家打电话。 ◇大庆油田公司六一零主任刘希平叫嚣说:七月一日要将法轮功学员郁桂香送入洗脑班。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上午,管理局六一零主任刘希平绑架法轮功学员郁桂香,在送往五常洗脑班途中,郁桂香出现全身抽搐现象,现在已被送到龙南医院。 ◇肇源县新站镇地区届市里政法委开完筹划迫害法轮功的会后,市政法委,县政法委,与当地镇政府勾结预谋,妄图要绑架五名法轮功学员送邪恶洗脑班迫害。六月二十八日上午,恶警到刘慧家骚扰,说是医院的让签什么证,刘慧说我家没有病人,把门关上,它们才走。 发稿:2012年06月30日 更新:2012年06月30日 03:39:12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 |||
| |||
|
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
| |||
| |||
| |||
|
黑龙江省戒毒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戒毒劳教所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先锋路副239号,自从建所以来,非法关押迫害了上千名女性法轮功学员。他们对外声称实行"人性化管理",而实质上,他们采取了强制洗脑、体罚、加期、酷刑折磨等手段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 1、强制洗脑 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戒毒所后,首先被关押到四大队(队长牛小云),这里是专门对法轮功学员强制洗脑转化的大队。每天早晨五点起床,一直到晚上十点或十二点睡觉,中间不许休息,强制法轮功学员坐在小凳上(小凳不到一尺高)看电视,电视内容是诽谤大法或灌输其它教义等内容,目的是强制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写"五书"。如果抵制不看或把眼睛闭上,就会受到恶警的训斥或体罚。狱警还强迫法轮功学员写所谓"矫正记实"和"作业",如果不写,就会被加期(即延长劳动教养期限)。不向恶警妥协的人,就被单独隔离,每天有几个人包夹看管,不许和任何人接触、说话,还要遭到协助恶警干坏事的人的围攻和谩骂。 2、体罚
在四大队每天被强制坐在小凳上看电视,坐的时间长了,腰酸背痛,两腿发麻失去知觉,臀部疼痛难忍。有的人臀部都硌出血了。在戒毒所期间,每天都要承受这种体罚。稍不注意,还要被长时间罚站。 3、加期 在戒毒所,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狱警就会以各种理由非法加期。二零一零年十月份,戒毒所法制科(科长梁雪梅)、管理科(科长刘明)制定文件,其中有一条,大意是:法轮功学员入所时间半年以上,思想不转化的,加期一个月。并于二零一一年三月份,在三大队走廊张贴公告,对法轮功学员张林文、张淑英、刘少华、陈敏加期一个月,高淑华加期二十天。所有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都被加期迫害。 任何警察故意让你干而你想不干的事,以此加期迫害,例如:讲法轮功真相、炼功、背经文,不写诽谤大法的作业、不背所规队纪、不唱邪党歌曲、不看电视等等,都会被加期,而且为了挑起其他劳教人员对大法和法轮功学员的仇恨,给法轮功学员所在班的全体人员加期。有一次,鹤岗法轮功学员刘慧收藏的大法经文被恶警发现了,刘慧被加期三天,刘慧所在班级的普教每人加期一天。法轮功学员单淑琴因为炼功,她所在班级普教每人加期一天。 4、酷刑折磨
法轮功学员不放弃信仰,坚持炼功,不但被加期、体罚,还要遭到酷刑折磨。二零一零年七月一日,戒毒所三大队(队长刘巍)恶警把法轮功学员马淑芬、门秋银、王风霞、刘术玲、董亚琴、刘艳华等十多人上大挂(双手在两侧平伸,用手铐把双手铐在床上,两脚着地,身体呈大字型),坐铁椅子。当时气温三十多度,他们每天只给两小碗水,两个馒头,不让上厕所。王风霞实在憋不住了,大便便在裤子里,包夹人员还骂骂咧咧。她被铐了三十多个小时,两个手腕都出血了,手铐勒进肉里,两脚成了黑紫色。七台河法轮功学员刘术玲在这次迫害中被活活折磨致死。有的人承受不了酷刑折磨,被迫写了"五书"回来后,痛苦得痛哭流涕。 黑龙江省戒毒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天理不容。这里揭露的恶行,也只是冰山一角。请所有善良的民众看清中共邪党真面目,远离邪恶,制止迫害! 发稿:2012年06月30日 更新:2012年06月30日 02:56:45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 |||
| |||
|
被迫害失去双脚 王新春控告恶人 要求赔偿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伊春市金山屯区丰茂林场法轮功学员王新春,男 36岁,在中共"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灭绝人性的迫害政策下,王新春失去双脚,终身残废。近日王新春写出控告书,控诉中共恶人的罪恶,依法要求赔偿。
王新春遭迫害经过简述:2002年1月8日晚上,王新春带着真相资料准备去发放时,被王维和另一恶警抓住,并被强行搜身。为了躲避恶警绑架,王新春被逼走山路,不慎掉到河里,从脚到膝盖全湿透,不一会就结了冰。恶警王守民、闵长春连夜追到天亮,因没抓到王新春,恶警就把山包围。1月11日,王新春被王维等绑架。王新春先是被打耳光,后又被非法搜身。 当时正值隆冬,气温是零下30多度,王新春双脚冻僵,但还可以行走。在恶警王维和公安局长崔玉中指使下,一恶警从火炉上的水壶中倒出热水,强行把王新春的双脚硬搬进热水中。脚冻了不能用热水洗,这是常识,恶警险恶用心不言自明。从早上到中午,鞋上的冰化了,该恶警用剪刀把鞋剪开,鞋与肉还有冰相连,就这样在热水中强行把鞋脱下。恶警还阴险的说:"我们公安多好,象侍候儿女一样侍候你。" 此时,王新春已无法站立,恶人们不顾王新春双脚肿胀和面临的后果,轮番折磨、毒打他十余个小时。到了晚上五点多,恶警看他已不行了,为了推卸责任,掩盖罪恶,他们把王新春押回家,监控起来。 在被毒打时,王新春的脚就不断的肿,回家后,双脚开始起泡淌黄水,按常识脚冻伤应该哪冻哪起泡,可是除脚冻伤处起泡,伤脚上面小腿也起泡了,原来往上起泡是用高温热水浸泡造成的。就是在这次迫害后,经过十个月的痛苦折磨,王新春的双脚一点一点的烂没了,致使王新春终生残疾。 以下是王新春所写的控告书,控诉中共恶人的迫害,并要求赔偿。 控告人:王新春,男 36岁,汉族,文化:技工;职业:电器维修 被告: 王 维(女) 伊春市金山屯区 原丰沟派出所所长(现区团委书记) 诉 讼 请 求 请求依法认定被告行政行为违法; 事实和理由: 根据《宪法》41条、《刑事诉讼法》84条,根据最高检察院关于"严肃查办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的通知,针对上述被告人对原告人的一系列严重人权犯罪提出控告。 我于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1999年7月20日用自己亲身在大法中受益的情况去北京反映大法的好处,可是遭到北京警察的绑架遣送回当地 身份证抢去了至今没给我(2009年我去办身份证,恶警不给办,这是违法行为),还有400多元钱也抢走,经过非法逼供后劫持到金山屯看守所,在看守所,吃不饱,亲人给送的好吃的都叫看守所警察和其他犯人给吃了,15天后,610张兴国向我家属勒索2800多元钱,其中所谓伙食就800多元,(在看守所每天只给空汤和一个馒头,一天两顿饭)后放回。 2000年年三十,我在别人家修理电视,金山屯丰茂林场李洪果骑摩托车到修电视那家把我骗到丰茂车间,书记谢永辉又把我骗到看守所,一共三个月吃不饱在那里被打,被各种方式折磨。4月8日我们又去北京去反映情况,可是母亲王桂香在南岔就被丰茂林场书记谢永辉绑架了,遭受王守民和孟宪华的毒打折磨一个晚上,我在廊坊被劫持到廊坊看守所,后被劫持到金山屯区看守所,在看守所犯人打大法弟子,看守所警察不制止,王守民和丰茂林场王长岐还有谢永辉到看守所毒打折磨大法弟子,王守民用竹把地板擦子把毒打我们,打一上午,每个人屁股都紫黑色的硬盖,谢永辉把我们兜里的500多元钱都抢走。后来我和王吉斌被非法劳教一年在伊春劳教所迫害。我母亲王桂香被610勒索500元钱,丰茂林场又勒索1千元钱放回。 在伊春劳教所,我遭到了杨春祚等人的非人折磨,曾被迫站了五天五夜,不让睡觉,不让喝水,每顿只给一碗稀粥。最后一个跟头栽倒在地上不省人事,腿肿的脱不下裤子。还经历了被吊、扣塑料袋、蹶墙根、捂上棉被然后被拳打脚踢、夏天穿棉袄顶东西等酷刑。因不配合恶徒还被所谓的加期,于2001年10月转到了绥化劳教所继续被迫害,在那里我绝食抵制关押。责任人:杨春祚,薛万州、王世玉、3队的和1队的。 我母亲王桂香在2000年12月在林区给干活的做饭,丰沟派出所王守民一天去那把我母亲绑架后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戒毒劳教所一年迫害。 从劳教所回家后,丰沟派出所女所长王维、王守民等恶警还用铁棍毒打、残酷虐待我。 2002 年1月8日的晚上,我带上大法真相资料到丰沟,被丰沟派出所女所长王维和恶警姓边抓住,并强行搜身。躲避恶警非法追捕,我被逼走山路。原金山屯区公安局局长崔玉中非法调动整个公安把山包围,我不慎掉到河里,从脚到膝盖全湿透,不一会就结了冰。恶警王守民、敏长春连夜追到天亮,恶警就把山包围。 两天后1月11日早上我到一位养蛤蟆家,善良的主人做了面条准备给我吃。这时女恶警王维和恶警A闯入屋内,抓住我就打。女主人说:"人都这样了,就别打了。"恶警将我拖到警车上,拉到丰沟派出所毒打(这时我的双脚还能走路)。又抢走BP机及仅有的40 元钱和帽子。8点多钟,区610、区公安分局和丰沟派出所进来一群恶警,对我进行谩骂、侮辱、毒打,还肆意诬蔑大法。在女恶警王维和公安局长崔玉中指使下,恶警姓边(丰林片警)的从火炉上倒出热水,强行把我冻僵的双脚硬搬进热水中,边恶警用剪刀在热水中把鞋剪开,鞋与肉还有冰相连,就这样在热水中强行把鞋脱下。此时的我已无法站立,那些恶警还伪善的说:"我们公安多好,象侍候儿女一样侍候你。"有常识的都知道身体哪冻坏了必须用冷水或雪搓揉,可是热水烫脚时原所长王薇说:"我家有个亲戚以前也冻了,回来就把这亲戚放进冷水缸里缓冰。"可以看出王薇知道冻后必须用冷水或雪,可王维明知道不能用热水,却用热水给王新春热脚,结果鞋剪开后脚就没知觉了并起泡,站不起来了,这样还没放人,又非法审问拖拽手按手印,晚上才放回家,走不了路了,恶人还叫丰茂林场派人监控,几个月时间的溃烂成了终生残疾。失去了劳动能力,生活极其艰难痛苦公安失去人性的多次残酷迫害,这是对法律的践踏害人者必须负法律责任。 恶警把我迫害残怕曝光就想造假新闻,因此就3次拿摄像机摄像,妄图栽赃嫁祸法轮功。还逼迫我去医院截肢。 我希望有关部门还我一个公道,写了一封封控告状、然而却遭到疯狂报复。金山屯区公安、610、政府部门多次非法闯入我家骚扰我及家人,强行绑架了我的双亲,酷刑折磨,逼问我的父母都有什么人来过我家。 2002 年5月恶警将我的母亲王桂香被无端劫持到哈尔滨的戒毒所2年迫害,期间遭受各种折磨,2003年11月28日,被告闵长春、崔玉中把我的父亲绑架到车间逼供、折磨,夺下钥匙再次非法抄我家,王守民等一伙恶警把我所有的纸、笔、包、通信地址、纸条、信封、信签全撕了,还骂骂咧咧的把收音机、录音机非法抢走。王守民还踹坏了其它电器,猛踢 我的胸和已残的双脚。炕上流了两滩血,伤口面积扩大,垫子上、裤子上也全是血。王守民见状不好,赶紧擦血迹,还声称"公安是国匪"。我的家再次被他们洗劫一空。 下午3点,闵长春、王守民、董术华把经常去我家看望我串门的人带到派出所逼供,用板凳打后腰,用枪把打小腿,身体摆姿势折磨,还恐吓不许到我家。邪恶之徒怕罪行被曝光,董术华专门领一些不明真相、没活干的工人,偷偷实施监控,跟踪、堵截来我家的人。 2004年4月,我用膝盖爬到外面,买生活用品,也被他们强行搜身、堵截,人身自由受到严重侵犯。5月16日中午,我手摇轮椅到了30多里外的金山屯区。110警车四五个恶警强行搜身,把我和轮椅拖到公安局。他们把我轮椅三个轮胎放了气,恶警还连踢带踹。最后把轮椅扣在公安局政保科的车库里。5月18日,我爬到丰茂林场去要轮椅,保干董术华和薛森林打我嘴巴子。2004年7月26、29日我要去金山屯人大,控诉恶人,并要求归还轮椅车。不料在街上被恶警架到警车上,受到孙大波威胁、殴打。丰沟派出所恶警开车追来。我坐在路边,很多人围观,恶警再次强行将我押回家,还说了一些威胁的话。 2004年9月27日,我摇着轮椅车来到场后公路,被(高庆国利用王凤全迫害我)王凤全拳打脚踢,连人带轮椅踢进2米多深有石头的深沟里,随后王凤全跳入深沟继续殴打,打了大约三、四十分钟,致使我鼻子出血,头两侧、颈椎、前胸、双肩、后背等多处受伤,本已康复的残腿又出血了,轮椅车被摔成了S型,手表也被踢坏。过后,我找董术华、高庆国,要求就王凤全对我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物损失给一个说法,可是他们不但不解决问题,还唆使手下张雨坤等再次打我。 2004年11月2日,我到林场向高庆国要500元钱(注:此钱是2000年王新春被非法劳教1年期间,原林场场长王长岐、书记谢永辉向我父亲家属勒索的)。高庆国和书记陈重及其手下刘广民、薛森林、吴建民、张成山等人对我拳打脚踢,衣角、裤子被撕坏了,还图谋把我放进棺材里。第二天,我再次去要钱,不但遭到毒打,连当初给我的500元收据也企图被掠夺走。我去伊春市信访办上访,被伊春市信访办以越级上访为名拒之门外。2005年1月31日,我去当地信访办和民政局反映被迫害的情况,路上被丰茂林场恶场长高庆国拖上车拉回。 2005年2月1日,我再次向高庆国索要500元钱,高庆国用脚猛踢我。上午林场书记陈重连拖带拽又踢又打。下午林场副场长刘广民用扫帚猛打我的太阳穴两侧,用脚踢,用暖瓶里的开水往我身上倒,用手掐我的脖子约1分钟,用打火机烧我绑护膝的带子,用扫帚猛打我双脚的断茬、致使残腿出血不止,还用地板拖把打我的左脑部位。 2005年2月2日,我再次去林场讨公道,董术华把我向外拖,边拖边拳打脚踢。高庆国用脚猛踢并拿起靠背椅子砸我的肩和后背,致我多处受伤。下午刘广民用打火机烧我爬行时绑护膝用的一条带子,还往我身上弹烟灰。 因为有人替我邮了一封上访信,2005年3月19日上午9点左右,公安局副局长董德林、公安局610主任肖靖宇、丰沟派出所所长闵长春、恶警王守民、陈咏梅(女,小名二红)等一伙恶人非法闯入我家,强行绑架我的母亲王桂香到林场车间逼供;下午1点左右恶警王守民等人再次非法将我的父亲强行绑架到林场车间逼供。我手摇轮椅去厂部要母亲,恶警王守民等把我从轮椅上打倒在地,拳打脚踢,我身上多处受伤,嘴角被打出血,致残了的双脚又添新伤,鲜血直流;下午我又手摇轮椅到厂部要我的父亲,在车间又遭恶警王守民的毒打,猛踢轮椅,用拳头照我的脸部猛打,被打得鼻口出血。 我一家没有生活来源,每月只靠60元的低保生活,有好心人给寄在2005年邮寄两张汇款单和衣物被丰茂林场高庆国司机薛森林代取,追问薛森林说是交给了丰茂林场计划生育员高玉洁,而高玉洁则说把钱交给了金山屯区610了,我的父亲到法院控告此案,法院拒绝受理,反而遭到恶警的打击报复,05年父亲被非法拘留15天迫害。 我的母亲非法劳教回来后,被迫害的两腿走路艰难,而我的每月60元低保说不给就不给了(2005年5月、6月两个月就没给)。 在2005年4月9日上午金山屯公安局610主任肖靖宇带着三个打手闯进修鞋店绑架我,连教修鞋的师傅也遭到绑架。邪恶之徒非法审问我,问是怎么来到金山屯修鞋的?脚烂掉是怎么上的互联网?我不回答,肖靖宇、王守民对我连踢带打,致使双脚的残茬处鲜血直流。当天下午,恶警肖靖宇、王守民、杨大伟等再次对我行恶,连踢带拖,并劫持到金山屯看守所。 看守所的"站班"杨长山用腰带抽打我。我为抗拒迫害而绝食,到第五天时,恶警把我拖到前屋威胁恐吓,在崔玉中等人指挥下,我被拖进大铁架子里,恶警王守民和大伟把我双手双腿抻开,扣在大铁架子的铁环上,没有双脚扣不住,王守民就用铝线捆住大腿,拴在铁环上,把人大字形抻开,头也被固定,人动弹不得,王守民丧心病狂的用脚猛踢我的脑袋、胸、腹、两肋,把我的头踢起了大包。 恶警强给我输液,连续输了7~8瓶液体,致使我冷的全身发抖。第二天恶警开始给我插鼻管灌食,灌的我直吐黑水,昏迷。听到王守民对其他警察说:2002年我脚冻用热水烫后,金山屯党委书记和局长可高兴了,他们说:这回他可跑不了了,还得了白血病,几个月就得死了,去掉了心头大患,可谁知道不但没死还越整越大,还上到网上去了。这段话把不法人员邪恶的本质、狠毒用心暴露的淋漓尽致。 我被铐绑在大铁架子上五天之多,天天灌食,经常失去知觉。当被迫害的奄奄一息、生命垂危时才放我回家。我被绑架时,身上有亲朋凑的180元钱,被看守所警察李军掠走,我要此钱,警察李军上前踢我几脚说:当伙食费了。可是我在看守所期间水米没进,要什么伙食费?同时还把我的父亲王凤岐绑架拘留十五天后并威胁。 2005年4月19日,在丰茂林场街上,王守民又一次毒打我,凶狠的踢我的肚子、胸,将我踢倒在地……7月1日,我在公路旁边用膝盖站着,丰茂林场轿车开过来,副场长刘广民问:干啥去?我说:在路边站一会。刘说:不行。刘下车对我连踢带打,把我踢到公路旁的沟里,我强爬上来又被刘一脚踢在后背上,再次掉到沟里。 2005年7月5日,我再次到金山屯学修鞋,7月7日早6点半,丰茂林场书记陈重、场长高庆国等人陆续赶来。陈重问:干啥?我说:修鞋。高庆国说:你竟给我们找麻烦。我说:不是我给你们找麻烦,是你们上级给你们找麻烦,弄得你们左不是右也不是……高庆国一听说:咱们走,轿车司机薛森林说:能行吗?高庆国用手机和丰沟派出所联系,不一会恶所长闵长春带着恶警王守民、杨大伟、李清林赶到,强行把我绑架拖上警车,送到看守所。看守所不收,恶警们只好把我送回家,在家门口,恶警闵长春、王守民,大伟边踢打我边说:你再上金山屯修鞋就不行,去一次打一次。 2005年10月31日上午,我正在回家的路上爬行,丰沟派出所警车突然出现,所长闵长春、恶警王守民、杨大伟从小车上跳下,窜到我面前,对我拳打脚踢,把我的脸打的红肿,恶警杨大伟翻我的右裤兜,将我仅有的184元买粮的钱和一块表抢去,我去要,遭杨大伟的打我与辱骂,我致残的双脚再次被踹得渗出鲜血。 2006年4月17日上午,我去鹤岗市电子城买修电视的仪器,在电子城,几个人围过来问我:"脚哪里去了?"我讲了被迫害的经过,大家很同情我,要我上告。一个便衣见此情景后,转身出去了,一会,他领着金山屯610主任肖靖宇、丰沟派出所所长闵长春、恶警王守民等来了,威胁卖货的人不许卖货给我!否则罚款5000元!我货没买成,却被绑架。 2006年11月14上午,我去金山屯区民政局上访,讲述了自己因炼法轮功做好人被迫害双脚致残,没有经济来源,工作人员推托我只好去残联,被奋斗派出所警察张爱民构陷,被肖靖宇、王守民押回家。下午二点左右,公安局"六一零"头目肖靖宇、丰茂林场邪党书记陈重等人非法闯到我家非法录像。 2008年3月11日,我去抗大林场修电视,被大昆仑派出所警察牛力君构陷后,"六一零"肖靖雨和大昆仑派出所的警察未履行任何法律手续抢走我的卫星接收机和降频器。随后肖靖雨和金山屯有线电视台王玉峰及随从等多人,由派出所王守民领着未出示任何证件非法闯进我家,将75厘米的卫星天线和接收机抄走。大昆仑派出所警察牛力君和有一个叫陈永梅的女警察等五、六个警察在未出示任何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强行把我塞进车里,拉到大昆仑派出所进行非法拘禁。下午十六点三十分,丰茂林场警察王守民和刘广民及司机薛森林开车到大昆仑派出所,王守民一到派出所就猛踢我好几脚,随后把我押回家。 我认为被告非法抓人、抢物,其行为违法,所以3月18日,我理直气壮的爬到有线电视台和公安局索要自己的卫星接收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电视台的人不给,还对我进行辱骂,并给公安局打电话,公安局再次强行把我绑架到派出所,由丰茂场长和司机开车把我拉回丰茂。 2008年4月2日,我早八点多再次去有线电视台要被抢的卫星天线,王玉峰推说:"我说了不算,只要610说给就给你。"说完后王玉峰和刘文燕坐车就躲出去了。下午,我又到公安局找610肖靖宇要天线,肖靖宇和屋里的一个公安不容分说就往外拽拖我,拽到屋外肖靖宇就对我拳打脚踢。走廊办事的民众,都说公安局怎么打人呢?! 2008年12月8日,晚上7点半,丰沟派出所闵长春、张传臣、王守民、郭恢、高健、高树国没有任何手续撬开我家门,未出示任何证件和法律文书非法强行入室,对我连踢带拽将我拖到警车上,绑架到看守所前院。金山屯区公安局刑警队副队长陶绪伟,奋斗派出所王学刚,刑警队的王海龙、孙立龙、曹万才、王士臣、张立国一帮,叫我脱大衣,不大一会丰沟派出又到我家进行非法抄家。我的父母也因此受恐吓与威胁, 随后金山屯区公安局刑警队副队长陶绪伟,奋斗派出所王学刚,刑警队的王海龙、孙立龙、曹万才、王士臣一拥而上踩头,踩脚腿胳膊、身体,把胳膊反背过去用手铐反铐,对我身体进行暴力摧残。 陶绪伟拳脚一起上踢打我身体,往前胸后背塞雪和冷水和啤酒,陶用双脚踩住我已残双脚伤口处使劲搓,毫无人性,残忍至极,用脚后跟使劲踢我双肩,用4×8×80cm的木方子打我的头、脸、肩、后背,还用火烧我的脸并不断辱骂;陶和另一个人拽住反铐的手铐使劲拖,一直拖到大门口,把门打开冻我,冻时还往前胸后背灌雪冷水,东北的冬天,冰冷刺骨,我手和脸很快都肿起来了。第二天晚上恶警王学刚、张立国和孙立龙继续施暴,他们边喝酒边拳打脚踢我的头和身体并辱骂,往我身上仍东西,火烧我的脸,烟头熏烫,烧头发,往我全身倒啤酒和往前胸后背灌啤酒和雪,王学刚和张立国给上后背铐,之后又用力猛抬起胳膊,连续折磨我三天三夜 (这三天公安局副局长丁德志天天去观察情况),致使脸部变形,后背肿老高,手腕伤四处,手背红肿的象馒头,浑身痛苦不堪,生活不能自理。 丰沟派出所闵长春、张传臣、王守民、郭恢、高健、高树国、非法抄家,把两个电脑和维修中的各种数据线DVD,维修电脑的装机盘软件盘,一个卫星天线的配件高频头和馈源全部抢走,还有一本救命的《转法轮》也抢走了。我以前有胰腺癌,哪里都看不好,修炼法轮功好了。当我刚被迫害致残时,金山屯医院院长和主任还有丰茂大夫都说我活不过三个月,有个医院主任说:"他要不吃药好了我就不当这个主任了",可是我天天看《转法轮》炼功,7年过去了,现在还好好的呢,反而身体比以前还健康,如果不多次被迫害,脚早就好了,每一次迫害都是脚部伤口扩大,现在恶警把我的《转法轮》抢走了,没有书看了多次对我身体摧残,金山屯区政府和公安分明是想把我这个残疾人置于死地嘛! 我家本是一个家用电器维修部,电脑是维修不可缺少的一个查资料和输数据的工具,另外,没有一条法律说有电脑就是违法啊!这些公安才是犯法行为。我被迫害致残,国家未予任何伤害赔偿,一个残疾人,修真善忍的好人,无怨无恨,这样一个善良的公民却屡屡遭到迫害,天理难容。 三天后,12月11日,被放回家。但副局长丁德志叫丰沟派出所王守民、郭恢、高健、高树国、刘清林、大昆仑派出所的张文革,金山派出所的张晓光、奋斗派出所的扬长衫,轮流黑天白天在我家监控,寸步不离,不许我和任何人接触,不许我告诉别人我被迫害的事实,非法限制我人身和言论自由。15天后,我全都消肿,伤口基本恢复,被告才解除了对我的非法监禁。 2009年3月4日我向法院递交了起诉公安局对我的迫害,法院接了起诉状,告诉让我三月九日来法院。九日我来到法院,法院一个负责人告诉说:你这案件法院不受理。我问为什么?该人说:你这案件涉及到六一零组织,所以不能受理。我说:六一零是个非法组织。那人说:你别说了。就这样我的起诉状就被拒绝了。 3月24日我又到伊春市中级法院起诉金山屯公安局对我的迫害,伊春中级法院告诉说,你这案件应该由金山屯法院办理,又把我拒之门外。我从丰茂林场爬到金山屯法院遭到拒绝,又爬到伊春法院还是遭拒绝,公安局违法害人610组织可以为非作歹、害死人,各级法院都不管。 在2009年5月31日丰沟派出所其中有王守民和高建晚上9点多开丰茂林场防火消防车在我家门口,在我邻居邢宝林家监视和歇脚。 6月1日这天,我想出去办事,王守民(3734082 13134584082)和高建(04583732698)不让出去,还说你的电动车不想要了(意思是把电动车抢走)。 2009年9月29日6点50,丰沟派出所闵长春、张传臣、王守民还有丰茂林场的邢铁祥又到我家非法抄家。到处乱翻,威胁母亲王桂香。 2010年9月9日早上六点二十分,我去伊春乘上客车,丰沟派出所高健和张传臣把我绑架警车上,在丰茂林场软禁一天,把我的手机、二百三十七元钱还有mp3抢走,张传臣用矿泉水瓶打我的头部,下午快六点非法开庭结束,才被允许回家。 十三日我去丰沟派出所想要回自己的东西和钱,张传臣不给,并拉扯和谩骂人。至今钱和物品也没有归还。 2011年10月26日,我在伊春买电动车充电器时,被伊春区红升派出所恶警绑架,其中有王海波、李和林。我被绑架到伊春区公安局刑警队审讯室逼供折磨,手机被抢走。 接着,伊春区六一零恶人张虎给金山屯区公安局打电话,公安副局长丁德志指使丰沟派出所去我家非法抄家,抄家时是下午五点多,丰沟派出所王守民和高健非法抄家。随后,闵长春和张传臣还有王守民,到伊春区红生派出所把我接回,把我送到丰茂林场公路上,下车时我向丰沟派出所张传臣要多普达838手机和钥匙,张传臣骂骂咧咧不给手机,只给钥匙。我晚上九点多才回家。 因我的父亲王凤岐在前一天(25日)早上身体出现不灵便,还能走、能说话。26日早上,还能在搀扶下走路和说话。可是,丰沟派出所高健和王守民晚上五点多非法抄家时,恶警高键等问我的父母有没有真相传单小册子等,这时我的父亲大声喊说:没有。 此后,父亲再也没说过话,在担心和惊吓中,起不来了两个月,于2011年12月22日离世。公安局丰沟派出所是应该承担所有的责任的。 自从九九年七二零迫害法轮功期间,我去北京反映情况,这符合公民上访的权利被遣返回金山屯看守所关押,放人时公安局原政保科张兴果向我家属勒索钱财至今未归还。 作为公民,我无论选择信仰真善忍,还是散发资料、讲真相, 都是依法行使信仰自由权,言论自由权,我的所有言行都是有法可依,是合法的。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被告人的行为已严重违反法律规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公然践踏法律,对善良守法的公民,公开进行抢劫、抓人、打人,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给原告的身体、心理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被告人的行为却触犯了《宪法》35条、36条、37条、39条、40条、 41条,《刑法》 234条、251条、252条、238条、247条、245条、254条、297条 ,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通信自由罪、非法拘禁罪、刑事逼供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罪、报复陷害罪、滥用职权罪。上述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已经严重侵犯原告人的基本人权,致使原告人的身体严重残疾,失去双脚,身心备受摧残,为此,要求各级检察院等政府部门执行最高检2004年5月11日通知,根据《宪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严惩所有被告人。 为了维护原告人的合法权利,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依据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希望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法律界、司法界的正义人士们主持公道,返还原告被掠夺的财产,赔偿给原告造成的各项损失。 根据我国"赔偿法"。第二十七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 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五倍, 局赔偿法,金山屯公安局相关责任人的赔偿我损失还有残疾金的支付,多次控告法院各部门都拒之门外,由于生存困难所以就直接找到残联给予残疾方面的生活费,在2011年有手有脚的,残疾还给其600元的生活费,而我这样的失去劳动能力的控告法院不接,残联也拒之门外,遭到残联推脱。 最后希望 停止迫害法轮功,还法轮大法清白,还师父清白 , 同时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绳之于法,严惩政法委及610的暴徒 ,还公道于人间, 真正的依法律办事为像我这样的好人申冤,还好人一个公道,首先把被剥夺的钱财和物归还与我,还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赔偿我的10多年的伤害和损失,赔偿残疾金。 具状人 :王新春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发稿:2012年06月30日 更新:2012年06月30日 03:03:54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 ||||
| ||||
|
广东梅州林业局公务员赖利芬被迫害事实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广州报道)广东梅州市法轮功学员赖利芬,女,现年五十六岁,梅州市梅江区林业局公务员。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恶党公开迫害法轮功后,赖利芬坚持对法轮大法"真、善、忍"的信仰,先后三次被中共绑架到劳教所、洗脑班迫害。 赖利芬于一九九七年八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几个月后,达到无病一身轻的状态。曾是争强好胜、重名重利的她,从此以"真、善、忍"为行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处处与人为善,事事不计较得失,不与人争斗,廉洁勤政,面对民众来办事送礼及逢年过节老板送的红包,她都一概拒收。亲友、同事都说,赖利芬修了大法后,什么都做得很好,善待他人,助人为乐,不贪不占,不争不斗,大家都象他们一样,社会稳定,人人都你为我好,我为你好,多祥和、多幸福啊!是中共迫害这群好人不好!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不法人员对赖利芬进行工作上、经济上的迫害。尤其是二零零二年她被非法劳教出狱后,免掉她的股长职务,安排她在办公室做内勤、内务,每年年度考核不给定等级,公务员不给过渡;不但不给涨工资,还非法降她工资二级,更不发给年终奖金,企图以经济迫害逼迫她放弃"真善忍"信仰。 第一次被绑架 被非法劳教一年半 二零零一年四月四日晚上九点左右,梅江区"六一零"(中共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非法组织)、区公安分局、东郊派出所及单位领导共十多人闯进赖利芬家非法抄家,抢走大法师父法像和十多本大法书、真相传单、录音机等,并将她绑架到梅江区看守所、拘留所。 在邪恶的黑窝,邪党人员逼她"认罪"、"认错",强迫她"转化"、写"三书",并 迫使她的父母、家人和亲朋好友、单位领导做她的"转化"工作,还恐吓她和她的丈夫、儿子,说什么不"认罪"不"转化"就开除工职。 对此,赖利芬不为所动,告诉他们修大法没错,信仰没错,真、善、忍没错,做好人没错,错的是邪党人员对她的绑架迫害。之后,赖利芬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在广东三水劳教所,她被迫每天到工场做奴工。 二零零二年,赖利芬被非法劳教回来后,她回到单位上班,但一直受到歧视。 第二次被绑架 被关洗脑班三个月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六日上午,梅江区"六一零"和区公安分局七、八个邪党人员到赖利芬单位企图绑架她到洗脑班。 开始,赖利芬被叫到局长室所谓谈话,区"六一零"恶人问她还炼不炼法轮功。恶人见无法说服赖利芬放弃信仰,七、八个人也拉不动她,又叫来一批巡警,共二十多人把她从办公室拖到楼下,绑架到洗脑班。 在洗脑班,恶人把她关到一个十来平米的小房间里,关门关窗,吃、住、拉都在里面。每天叫她看污蔑大法、栽赃陷害法轮功学员的书和录像,还利用邪悟的人做"帮教"。就这样,她在洗脑班被熬了三个月。 这次在黑窝的迫害使赖利芬的身体出现虚肿、头胀、心慌、精神非常紧张的状态,经常坐也不安,睡也不好,人很不踏实,写字手都在摆,定不下心来做事。 赖利芬的父亲听到女儿又被绑架到洗脑班,悲愤之下大病不起,几个月后就含冤去世。 第三次被绑架 再次被非法劳教 赖利芬第三次被绑架,是二零零九年八月发生的事。当时,她到梅县荷泗镇(现已与南口镇、瑶上镇合并为南口镇)散发真相资料,被梅县公安局荷泗派出所古××所长、梅县国保大人长罗国雄、县"六一零"叶××等十多名恶警、恶人绑架到梅县扶大看守所。 在看守所期间,赖利芬拒绝参加奴役劳动,受到恶警薛花指使男犯人给戴上几十斤重的脚镣,长达半个多月,使她生活、行走极为不便,双脚被这种酷刑折磨到流血。看到中共这样无人性的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其他犯人都哭了。 赖利芬被非法劳教一年零九个月,二零零九年九月被劫持到广东三水劳教所。在绑架她到三水劳教所的路上,梅县"六一零"的恶人曾扬言"不转化就送到精神病院打针"。 在第二次被非法劳教期间,赖利芬遭到中共邪党恶徒的残酷迫害。 赖利芬被关在门窗紧闭的小房间里,两名吸毒犯人每天二十四小时寸步不离的"夹控",每天从早上六点到晚上十一点,让她坐在塑料小圆凳子上做"思过操",双手放在膝盖上不能动,动一下就会遭到毒打或谩骂;腰要坐直,稍坐不直或手放不好,就会遭拳打脚踢,或往背部用双手抓住她的肩膀,逼她重重地跪下。那段时间,赖利芬的腰部、背部、手上、脸上、脚上经常被打的青一块紫一块。 邪恶之徒为摧毁赖利芬的信仰,让她放弃修炼,每天放诬蔑大法的录像片。赖利芬不看、不听中共的谎言,两个"夹控"就抓着她坐在电视机旁,把声音放到最大,强迫她听、看。要是不看不听,就污言谩骂或动手动脚殴打,对着头部、脸部打,或两个"夹控"把赖利芬抬起来又重重的摔在地上,有几次都打的很厉害。恶人在晚上也不让赖利芬睡觉,半个小时或十分钟叫醒强行拖起来,不起来就大声对着耳朵大声骂破坏大法的言论。在这样的酷刑折磨下,很多大法学员因无法承受,往往违心的"转化"了。 因遭到酷刑折磨迫害,原来一百三十多斤的赖利芬到后来瘦到不足一百斤,头发也白了一半,身体虚肿,血压时高时低,头经常胀胀的,发热发麻。看到这样的状况,恶警怕出事,几次送赖利芬去外诊检查。 二零一零年底,劳教所所部十多个恶警集中到三大队,对赖利芬等拒绝"转化"、坚定修炼大法的法轮功学员实施所谓的"攻坚"。他们觉的用硬的不行了,打"转化"不了,就企图用软的欺骗她,即用伪善的方法使她放弃修炼。恶警头目王彦为让赖利芬产生"好感",认同邪恶,经常带她到楼下散步、谈心,白天放一些歌颂邪党的电视、录像给她看,同时又叫"夹控"人员读诬蔑大法的书逼她听。但这些手段骗不了真修的法轮功学员。 赖利芬被劳教所非法加期迫害,在遭受了近两年的非人迫害后,于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日左右出狱回家。 以上是赖利芬所遭受的残酷迫害。中共邪党酷刑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无法完全用语言形容,也说不完,道不尽,这仅是冰山的一角。奉劝还在邪党部门干着破坏大法,迫害法轮功学员恶行的世人,快快理智醒觉,了解真相,弃恶从善,为你和家人留条后路,选择美好的未来。 发稿:2012年06月30日 更新:2012年06月30日 03:39:52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 |||
| |||
|
大陆各地前期迫害案例汇编(2012年6月30日发表)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
| |||
| |||
| |||
|
劝善之心化飞鸿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
|
王庆洲 |
42岁的梁红光在荣成市吉兴商场一楼上班,连续几年被评为五星服务员,她的人品在同事、朋友、领导及家人中有口皆碑。两会期间,2003年2月27日早上7点左右,梁红光正准备上班,家里来了两名警察(荣成市派出所),在无证无据的情况下要抓走梁红光。梁红光不想配合迫害,欲从自家的厕所窗口夺路而走,不幸受伤,并于两小时后离世。
梁红光 |
山东省威海荣成市大法弟子毕国华被警察暴打身亡。64岁的毕国华家住荣成市石岛镇北车村。2004年6月4日上午7点左右,毕国华一人在家,荣成市"610"带7名警察闯入他家大打出手,绑架老人,将老人多处打致重伤,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为掩盖罪行,警察对外谎称毕国华是突发心脏病晕倒摔死。据亲属所见,毕国华右侧头顶有一个大包,左胳膊弯处有伤,很显然不是摔倒所致。凡是认识毕国华的人都知道他身体非常健康,根本没有心脏病。
毕国华 |
失踪的大法弟子:1人
姜秀香 |
大法学员姜秀香,山东荣成市人和镇院夼村人,1996年喜得大法,身心受益。1999年720,邪恶开始迫害大法,姜秀香到北京证实大法,走到莱阳被人和派出所警察绑架。姜秀香在警车上打坐不配合邪恶,四个警察把她强行抬到人和南山宾馆,把她绑到椅子上,派人24小时看着,逼写保证书。姜秀香三天三夜没喝水吃饭,而警察在镇上、宾馆吃喝的帐记到她身上,强行掠去七、八百元。2000年4月30日,姜秀香第二次进京证实大法,在烟台被非法抓捕,关押到荣成看守所,警察邢建萍迫害大法弟子心狠手毒,一天只让姜秀香睡两个小时,把她双手吊铐在房梁上,双脚离地,一吊就是十几小时;在晒的滚烫水泥地板上洒上粗沙,强迫姜秀香裤子挽到大腿,跪地爬行,膝盖烫出了水泡也不让停,姜秀香膝盖流出了血水,整条裤子都是血,走路都不能走。更下流的是,警察邢建萍用电棍电击姜秀香的脖子、乳房、阴道,被电击的地方发出肉烧焦的味道,夏天不让喝水。姜秀香被折磨四十多天,警察骗家人说释放得交一万块钱。钱交上了之后,姜秀香却被强行关入精神病院,强迫打针吃药。一进去被强行打了两针,每天强行看着吃药,一天两次,一次三粒。吃了几天,姜秀香就出现精神症状。她被关进一个多月,整天坐立不安,极度烦躁,舌头僵硬,不能吃饭,一吃就吐。直到最后她口吐白沫,躺在地板上,警察才放她回家。姜秀香被放回家后,警察还经常来骚扰,抄家,检查药瓶看药吃了没有,并扬言还要把她抓到洗脑班迫害。2002年,姜秀香被迫出走,至今无音讯。
对这些法轮功学员的离世、失踪,你们这些直接参与迫害者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你可能说,我是"执行上级指令","执行上级指令"能否用来推脱罪责?
法律人士都知道:对一个无辜群体、特别是信仰群体的迫害,在国际法上叫作"反人类罪"或"群体灭绝罪",这也是纳粹法西斯犯下的罪名。
近几年,江泽民、罗干、周永康、薄熙来等二十多名中共高官在世界各地都被以此罪名告上了国际法庭,2009年底,西班牙和阿根廷对江泽民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发出了通缉令,对他们的审判已经指日可待。以薄熙来为例,他在韩国、西班牙、美国纽约、荷兰、俄罗斯、罗马尼亚、波兰、英国、美国华盛顿等地至少九次被告上法庭,出国访问常常收到当地法院刑事法庭的传票,最后只好从风风光光的商业部长的位置上,调到最穷的直辖市重庆当个市委书记。现已被双规。
联合国于1948年12月10日通过并颁布的《世界人权宣言》表明,涉及"反人类罪"、"种族灭绝罪"等严重践踏人权的指控,行为人以"执行上级命令、当时的法律或者以自己特殊的职业身份"作为自我免责的辩护理由,将不被现代法庭所认可!
不管你是主动还是被动"执行上级命令",真到了那一天,作为具体执行者是无法推脱责任的。 千万不要以为听党的话,就不会犯错误,文革中那些造反派哪个不是听党的话去造反、去打走资派的,没想到人家会有平反的那一天,更想不到自己会被当成三种人付出惨重的代价。记住,中共这个"上级"是不会站出来替你承担任何责任的。
荣成市所有修炼人在被迫害中所遭受的苦难,决不能说与你没有直接关系。天理昭昭,善恶有报。所以在此真心的希望你悬崖勒马,停止继续参与迫害,站在正义一边,选择美好的未来。
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是没有看客的。随着天象的巨变,中共政局在急剧的发生着变化,然而这种变化过程的真相,由于中共的严密封锁,世人还在蒙蔽之中,使不明真相的人仍在参与迫害。但是,尚不知清算就在眼前。
二零一二年二月六日,原重庆公安局长王立军逃亡美国驻成都领事馆,寻求政治避难未遂,王立军被带往北京,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正在被查办。目前周永康的罪恶正在逐渐浮出台面,江泽民流氓集团及其打手被清算的那一天不久就会到来。
在世间一个人杀了人,法律要制裁他,那叫杀人偿命。那么一个独裁中共邪党杀了八千万无辜的同胞、做了那么多坏事就可以不还了吗?那是不行的,常言说的好:人不治天治,老天有眼,神目如电。谁干坏事都得偿还。善恶有报,这是宇宙的法则,谁也违抗不了。
二零零二年六月,在贵州省平塘县掌布乡发现了一块巨石,石面上有排列整齐的六个大字:"中国共产党亡"。经中国科学院地质专家前往考察的结论是,这块巨石形成距今已有二亿七千万年,五百年前从高崖上落下来的断成两块,字在右边那块巨石上,清晰可辨。经鉴定,这些字都是天然形成的,没有任何人工凿刻的痕迹。当时国内一百多家媒体包括新华社、中央台都有过报道。网上也能搜索到相关照片,当然,他们都隐瞒了第六个字即"中国共产党亡"的"亡"字,但在平塘县掌布乡风景区门票照片上却清晰可见。亿年巨石崩裂,突现标语"中国共产党亡",这是偶然吗?
天要灭这个邪党,你怎么办?中国现在有一亿一千八百七十六万人在大纪元网站上声明"三退"(退出中共邪党及其附属组织共青团、少先队),不再与那个外来邪灵为伍,迎着"真、善、忍"的呼唤,走向了平安的一方。希望你也别象西游记中猪八戒一样,总是把妖精当成美女一样欣赏。十三年的疯狂镇压,只能让明智者看清中共的邪恶与法轮功学员的善良。希望你也象那三退的一亿人一样,为自己的未来着想。为名与利的拼搏是生存的状态,只是在善与恶中再好好地想一想,把握好自己。
天要灭这个邪党,真心劝你,别为其陪葬。
真诚的法轮功学员
from 大陆消息 - 法轮大法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fenlei/72/
| |
Put the internet to work for you. | via Personal Recipe 370060 |